近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贩卖毒品原植物种子案,查获未经灭活毒品原植物种子1988.373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有效斩断一条非法贩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的链条,及时消除涉毒安全隐患。
经查,涉案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非法渠道购买未经灭活毒品原植物种子,并进行非法售卖,严重违反国家毒品管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红线不可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九条: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1)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2)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3)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警方郑重提醒
1. 种子虽小,危害极大。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可落地种植、提炼毒品,是毒品源头之害。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均属违法犯罪,绝非“偏方治病”“调味提香”“观赏绿植”的借口。
2. 零容忍、全覆盖、无死角。我国对毒品原植物实行零种植、零容忍,无论阳台庭院、田间地头、花盆温室,一律依法强制铲除;无论数量多少、动机如何,一律依法追责。
3. 认清误区,远离涉毒。轻信“止痛偏方”“食用无害”“少量不罚”,均是涉毒高危误区。毒品原植物成瘾性强、危害身心健康,触碰即违法,侥幸必严惩。
4. 主动上交,从轻处理。凡持有、捡拾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的,请立即上交公安机关,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拒不交出、继续传播的,从严查处。
全民禁毒 举报有奖
临翔警方呼吁广大群众提高禁毒意识,自觉抵制毒品原植物及种子。如发现非法买卖、种植、运输、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等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拨打110或向当地派出所举报。公安机关对举报线索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云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予以奖励。
毒品源头不容触碰,毒种买卖必受严惩。临翔警方将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链条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社会平安稳定。
来源:临翔警方
编辑:杨 斌
编审:付天美
责编:赵菁菁
总编:王泽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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