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的房子想过户到我名下,后续还计划赠与女儿,可一直担心要缴高额个人所得税,迟迟没有办手续。”近日,海东市平安区市民马先生满脸困惑地表示,自己始终弄不清直系亲属之间办理房屋继承、赠与到底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马先生的疑问,正是不少市民在办理房屋继承、赠与过程中常遇到的共性问题。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家庭资产继承需求增加,直系亲属间房屋权属转移的税收政策、办理流程及材料要求,成为群众咨询的热点问题。

带着马先生的问题,记者走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平安区税务局,税务人员结合相关政策,对市民关心的核心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平安区税务局税务人员表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产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或者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房屋产权的,对当事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务人员进一步说明,马先生继承父母房产属于法定继承情形,后续将房产赠与女儿也符合直系亲属赠与免税条件,两类情况均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市民会混淆不同税种,个税虽然免征,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赠与行为须缴纳契税,法定继承则免征契税。”税务人员补充道,直系亲属赠与可按当地优惠政策执行,具体税额以税务机关核定的房屋市场价格为计税依据。

针对马先生关心的办理流程及材料准备问题,税务人员表示,2026年1月起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地,办理流程已大幅简化,不再强制要求公证。像马先生这样的法定继承情形,只要所有法定继承人无争议、房屋产权清晰,备齐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证明亲属关系)、所有继承人签字确认的继承具结书等材料,就能直接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办理时需先到税务窗口开具完税或减免税证明,再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全程在政务服务中心即可“一站式”办结,不用跑多个部门。”税务人员说。

对于马先生后续计划将房产赠与女儿的情况,税务人员特别提醒,赠与直系亲属需额外提供赠与合同,双方需共同到场办理。办理前可通过“青海政务服务”App提前预约,减少现场等候时间,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税务审核和不动产登记流程1至2个工作日就能完成。

在此,税务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房屋继承、赠与涉及的税收政策和办理流程较为复杂,不同情形的涉税待遇差异较大。办理前可拨打政务服务咨询电话,或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咨询,核实自身情况是否符合免税条件及所需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政策误解耽误办理。(全媒体记者 贾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