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工程款早已不是等小年再上门,刚进腊月就有工人直接去总部要款,连和总包关系一直不错的分包都忍不住起诉翻脸。甲方账上就那么多钱,谁先行动谁才有机会拿到,再讲情面最后可能连情面都没了,很多人活干完钱却卡在最后一步。

其实追讨工程款有章可循,先主动和欠款方沟通,用书面形式说清楚欠款事实、金额和支付期限,保存好沟通记录,理性找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比如分期支付。要是直接沟通没用,就找行业协会或专业调解机构这类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介入,他们中立又专业,更容易让双方达成付款协议。再不行就果断用法律手段,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再及时起诉,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还能走简易程序加快审理,胜诉后对方不履行就申请强制执行。

证据是追讨的关键,得收集好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这些基础证据,还有施工日志、工程量签证单、工程进度验收报告这些过程证据,以及往来函件、微信邮件聊天记录这些沟通证据。曾有施工队因为没保留工程量变更签证单,额外施工的百万工程款没法主张,电子证据得及时公证固化才有效,就算口头约定事后也要用书面函件确认并保留送达凭证。

还要找准债主,优先锁定发包人,就算有转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也要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要是发包人无力支付,还能向违法分包人、转包人甚至实际施工人的前手追溯,有市政工程案例就是通过层层穿透让项目投资人担责;如果合同有第三方担保或者发包方股东抽逃出资,还能把相关主体一起告,扩大责任范围。

法律还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个权利优先于普通债权甚至抵押权,能大大提升执行保障,但行使期限是18个月,从工程竣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逾期没主张就会丧失。政策也能撑腰,《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明确甲方不能拖欠中小企业工程款,超期要付利息,可投诉或仲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了付款时间和比例,甲方拖延结算可以起诉。

遇到工程款拖欠别犹豫观望,及时用对这些方法,才能把该拿的钱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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