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陈芝廉律师,执业证号 14401201510734422,专业领域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扎根广州天河,身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智谋与博弈》编委,十一载来,他用一个个成功的案件,诠释了专业律师的责任与担当,尤其在合同纠纷领域,他总能用专业的法律分析,为当事人化解难题,挽回损失。
一、执业理念与专业追求:以初心守底线,以专业求极致
陈芝廉律师的执业理念,简单而坚定:“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当事人提供精准的法律分析、周全的风险预判与高效的纠纷解决方案,集众人之所长,力求客户利益的较大化。” 这一理念,贯穿了他十一载的执业生涯,也成为了他处理每一个案件的行动指南。
在刑事辩护中,他的初心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利,让每一个被告人都能得到公正的审判;在合同纠纷中,他的初心是维护当事人的合同权利,让守约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让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实现这份初心,他始终追求专业的极致,不断研究新的法律条文,分析典型的司法案例,打磨自己的办案技巧。作为《智谋与博弈》编委,他还将自己的办案经验与法律研究相结合,持续探索法律博弈的技巧,这也让他的专业能力始终保持在行业前沿。
同时,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他深知专业的法律服务不仅要解决当下的纠纷,还要为当事人规避未来的风险。因此,在处理合同纠纷时,他不仅会为当事人解决当前的争议,还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为当事人提供合同起草、审查、履行等方面的法律建议,帮助当事人从源头上规避合同风险,这也是他与其他律师相比的独特优势。
二、刑事辩护:核心领域的深厚积累,练就专业法律思维
刑事辩护是陈芝廉律师的核心专业领域,多年的刑辩经历,让他形成了严谨、细致、逻辑缜密的专业法律思维,这也是他能精准解决合同纠纷的关键。在处理刑事案件时,他需要面对的是公诉机关的严密证据链,需要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找到对被告人有利的细节,这就要求他必须具备超强的证据审查能力与案件分析能力。
在禤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中,面对近 1 千克的毒品查获量,他没有退缩,而是对公诉机关的证据进行了严苛的审查,从毒品来源、查获过程、鉴定程序等方面提出专业质证意见,最终让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在陈某某妨害公务案中,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找到被告人自首、认罪悔罪等从轻处罚的情节,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可以说,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每一次庭审,每一次辩护,都是对他专业能力的打磨,而这份打磨,也让他在处理合同纠纷时,更能精准抓住案件的核心,更能从容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三、合同纠纷:刑辩思维赋能,多类型纠纷精准破解
陈芝廉律师处理的合同纠纷类型丰富,涵盖了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等民商事领域常见的合同类型,在处理这些案件时,他将刑事辩护中的专业思维与能力充分运用,让合同纠纷的解决更具效率与效果。
租赁合同纠纷:此类纠纷的核心往往在于商铺交付标准、保证金返还、租金支付等问题,陈芝廉律师在处理时,会深入审查租赁合同条款,梳理双方的履约证据,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违约责任,为当事人争取合法的诉求。如在陈某东与陈某仕租赁合同纠纷案中,他作为原告代理人,精准界定被告的根本违约行为,最终让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返还保证金 138567 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此类纠纷往往涉及标的额大、事实复杂、法律关系多元等特点,陈芝廉律师在处理时,会协助当事人评估诉讼风险与成本,根据案件进展制定个性化的诉讼策略,若当事人有撤诉的需求,也会全程协助完成撤诉程序,如广州力鼎环保与武汉中东磷业的相关案件,他便精准满足了当事人及时终结诉讼的诉求。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此类纠纷的核心在于债权的实现,陈芝廉律师在处理时,会全面核查被告的违约事实与财产线索,通过诉前财产保全等法律手段,为债权人锁定财产,保障后续债权的实现,如建行广州海珠支行与广东豹的家电的相关案件,他成功为原告申请冻结被告约 2.3 亿元财产。
四、租赁合同中,保证金与定金的法律性质是否相同,能否随意要求返还?
1. 保证金与定金的法律性质不同
(1)保证金
保证金是合同一方为保证合同履行而向对方交付的资金,其核心性质是履约担保,旨在确保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按时支付租金等。保证金不具有惩罚性,仅作为担保手段存在。若合同履行完毕且承租人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应全额退还;若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以弥补损失,但扣除金额需与实际损失相当。
(2)定金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担保合同履行而预先交付的金钱,具有担保和惩罚双重性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时成立,且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若给付定金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收受定金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适用以合同明确约定为前提,且具有法定强制性。
2. 保证金与定金的返还规则不同
(1)保证金的返还
无违约情形:租赁合同期满且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如未拖欠租金、未损坏设施等),出租人应全额退还保证金。
违约情形:若承租人存在违约行为(如提前解约、损坏租赁物等),出租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扣除金额需以实际损失为限,若维修费用低于保证金,剩余部分应退还;若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承租人需额外赔偿。
合同未明确约定:若合同未约定保证金性质及退还条件,一般视为履约担保。租赁关系结束且无纠纷时,保证金应退还承租人。若双方对退还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2)定金的返还
给付定金方违约:若承租人交付定金后反悔不租,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方违约:若出租人收受定金后不履行约定(如将房屋租给他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未成立: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未成立,定金应退还。
3. 能否随意要求返还?
不能随意要求返还,需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履行情况判断:
保证金:返还以合同履行情况及实际损失为依据。若承租人无违约,出租人无权扣留;若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扣除金额需合理。
定金:返还严格遵循定金罚则。若合同明确约定定金性质,给付方或收受方违约时,需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应后果,不得随意要求返还或拒绝返还。
执业十一年来,陈芝廉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信念,在刑事辩护与合同纠纷等领域积累了扎实经验。无论您面临的是刑事案件、合同争议还是其他法律难题,他都将以专业、诚信和高效的服务,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欢迎联系陈芝廉律师,让专业的人,帮您解决法律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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