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原创|在民与商的舆论对立中,很多人抛开了法理,只讲一个民粹,讲一个情绪,讲一个传统的无奸不商。舆论压力之下,商家不敢辩解,更没有维权途径,只能被赋予一种额外的义务。
作者丨刘远举
资深媒体评论员,多家智库研究员
浙江天台“夫妻网购娃娃菜中毒”事件迎来多次反转,最新调查结果已明确:涉事夫妻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最初,该事件被广泛认为是一起食品安全事故。2025年12月,浙江台州市天台县一对夫妻食用网购的娃娃菜后出现严重出血症状,双双被送入ICU,医院诊断为杀鼠剂中毒。公众普遍将矛头指向涉事商家,认为其使用沾染老鼠药的旧报纸包装蔬菜,导致污染。商家随后下架商品并注销店铺,事件同时引发对电商平台监管漏洞的广泛讨论。
陈某波夫妻接受采访 图源:红星新闻
随后,有消息流传,说是丈夫下毒,网友还在分析电视节目上丈夫躲闪的眼神。再后来,警方辟谣,但却出人意料,原来警方经溯源调查、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丈夫陈某波的下毒行为系夫妻共谋。两人通过网购娃娃菜并自行投毒,制造“食物中毒”假象,意图向平台或商家骗取巨额赔偿。
弱势的商家:敲诈商家,风险小、利益大
企图敲诈,先把自己送进ICU,很多人觉得这对夫妻没有脑子。或许他们是不小心下毒剂量过大,但他们主动吃下毒药本身,已经足显人性之贪婪、生活之残酷。这让人想起多年前的一桩新闻。
2010年1月23日,富士康发生了第一起员工跳楼事件,死者孙丹勇因工作失误被公司要求赔偿30余万元,选择从宿舍9楼跳下身亡。在随后不足一年时间里,2010年1月至11月,富士康总共发生14起跳楼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这些事件给富士康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富士康开始反思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善员工待遇以及工作环境。但不可否认的是,赔偿也是刺激自杀的因素之一。
2019年,郭台铭在节目上回忆此事道,自己从这件事学到了很多,比如首位跳楼的大学生,自己给了35万的高抚恤金,结果导致其后应聘入厂的人中有4%的人有模仿的冲动。
毋庸讳言,保险公司不赔自杀,也是基于同样的机制。在残酷的现实中,给自己下毒,为了获取赔偿,并非天方夜谭。
一张包裹娃娃菜的旧报纸引发的“下毒疑云”,三度峰回路转。这场近乎黑色幽默的公共事件,映照出当下舆论场的生态中“商权”的下降。
其实,这对夫妻这样的普通人,是没有多少认知的,他们觉得自己在深思熟虑,实施敲诈,但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直觉性的。他们感受到了一种社会氛围,这种社会氛围告诉他们:敲诈商家,风险小、利益大。
他们只需要证明自己中毒,并不需要证明中毒和商家、平台有关。卖菜的商家赔付不起,事后迅速关店——这某种程度上印证了他们的判断“他们无需证据”。如果不是他们缺乏反侦查能力,剧本本来就应该是平台息事宁人,赔钱。
他们的剧本其实并没有错,但他们没有反侦查能力,可能还搜索过各种敲诈的信息,警方一查就查出来了。他们但凡有些反侦查能力,这次就可能成功了,就能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拿到商家的赔偿。
现在的舆论,往上往下都很难,普罗大众是不敢得罪的。再说,迎合普罗大众有流量,不迎合,愤怒的群众会群起举报。于是,最后就剩下中间的“商”。
刑罚讲“超越合理质疑”,简单地说,是要达到几乎没有反驳的余地;民法,退一步,讲的是“高度盖然性”,即大概率成立。但在民与商的舆论对立中,这些都抛开了,只讲一个民粹,讲一个情绪,讲一个传统的无奸不商,唯独不讲道理。
事件中,对相关商家的损害,并非警方过早公布造成的。案件的调查总是有一个过程,很多案子,多年后才水落石出。这是不可避免的。造成这种损害的真正原因是,舆论压力之下,商家不敢辩解,更没有维权途径。
企业敢于维护自己权益,是营商环境的底线
中国历史上,商权一直都是低人一等的,商家往往被赋予一种额外的义务。比如,门前三包政策,大致是临街单位包环境卫生、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点、乱张贴、乱涂写;无污迹、无渣土;包公共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
这个政策,在实际执行中,落到国家单位身上,无所谓,反正财政的钱,往往处罚力度也小;落到临街居住的居民身上,让老百姓负责家门口的公共绿化,打扫卫生,没人觉得合理,处罚也无法落实。最终,能落实的,就是临街经营的各类商家身上,大家觉得天经地义,你开门赚钱,总要承担点义务。
压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门前三包”责任倡议书、挂责任牌、公示投诉二维码、“一铺一码”精准管理……这些说法和措施中的额外义务,没人觉得不合理,反而觉得是一种城市治理的好方法。而这个“铺”字,恰好透露出“门前三包”其实主要针对的是商家。
但是,商家合法经营,给国家纳税,为什么有提供公共服务甚至协助执法的责任呢?
商家没有执法的权力,出了问题,却要担责、被罚款。这么明显不合理的事,在中国社 会中却长期存在。虽然“门前三包”说的都是“倡议”,但没有商家敢说“我不接受你的倡议”,就像商家和平台面对各种敲诈,往往选择大事化小。
当互联网上,低文化层次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传统认知就被进一步放大。曾经著名的博主“战马”,就跑到一家超市,说农民卖出大米,只有1元一斤,你这里包装好的品牌大米,居然卖多少多少元一斤,这个事我要管,评论中很多人赞赏。
很多人赞赏马斯克,他搞星链、回收火箭、新能源车、AI,这些制造业、高科技能满足很多中国人心目中对一个企业家的想象。但是,马斯克也是很高调的,他在社交媒体上进行各种论战。某种程度上,他的表现是人们对特斯拉、SpaceX建立起稳定预期的基础。相比之下,中国企业哪怕被敲诈也只有息事宁人。企业敢于维护自己权益,是营商环境的最底线标准。
中国社会对商业赋予额外的义务,更深层次的观念来源是,商业到底创造价值吗?商业能创造财富,但商业创造的财富,到底是商业本身创造的,还是商业从制造业、农业中巧取豪夺来的?李佳琦把一只成本2元的眉笔,卖到79元。多出来的价值,到底是李佳琦创造的,还是厂家创造的,结果被李佳琦拿走了?
这个问题,涉及对商业的看法,乃至对整个市场经济的看法。
这个问题,某种程度上,在顶层经济政策上已经解决了。从十四大提出收入分配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逐步提升,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
商业的价值已经得到承认,但问题是,中国改革的深化阶段,很多事情是自上而下拉动的,基层、民间舆论对商业的看法,还并未跟上来,民众对商业、对市场的认知还在慢慢提升中。
本文系凤凰网评论部特约原创稿件,仅代表作者立场。
编辑|Ber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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