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爱泼斯坦案曝光的信息越来越多,在整个西方世界,有越来越多上层社会的名流卷入其中。对于这样一个现实,全世界没有公开说出口的,实际上是四个字,见怪不怪。
其实一个潜在而不可否认的现实,就是西方精英过去所宣传的那一套价值观,在过去的这些年里面,已经一点一点地祛魅,然后逐渐崩塌。所以大家才会对于这样的现实见怪不怪,因为大家在心里面其实已经默认,有了另一个答案。
而现实只不过是对这个早已出现的答案,所进行的最新的注解而已。在今后可能会有更多的注解来为这个已经存在的答案附上更多的证据。
在过去,在西方国家主导国际秩序的阶段,其实在他们的很多智库的报告里面,早已经有过相关的分析。那就是西方价值观的传播,本质上是一种低成本维护西方主导的国际秩序的方式,这比用航母和军队建立起来的秩序成本更低,也更有效。
如果说西方的价值观有什么潜在的附加经济价值的话,那么其最核心的目标,就是为西方所主导的国际秩序服务。而成本低、效率高,就是其最大的优势。
但是有意思的是,在欧美,西方价值观都已经崩塌了,在我们这,却还有人在贩卖鼓吹西方价值观,到底是市场需求催生了他们的存在,还是有人刻意在引导这种需求?
这确实让人感觉很困惑。
这其中,对西方价值观特别吹捧的,可能就是某些法律界的人士。
像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前教授、知名辩护律师德肖维茨,过去长期被国内的某些法律界人士奉为西方的法律偶像。德肖维茨被视为西方所谓法律界程序正义的典范。但是,也正是这样的典范,在爱泼斯坦案中,他的名字出现了超过137次。
在美国,很多人对法律人其实是抱有偏见的。他们很多普通人都认为法律人很坏。其实在我们看来,他们并不是坏,只是道德水平低,用我们的话说就是缺德。
因为他们的底线是法律,而法律在道德之下。所以比起大多数人用道德约束自己,他们更加习惯并且善于用法律来为自己开脱,所以这就会让他们显得更缺德一些。
又比如说,西方有句名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在国内广泛传播,但是这个话细究之下,其实是有很大问题的。也许它可以在法律层面如此运用,但是在社会层面宣扬就值得商榷了。
因为法律之上是道德约束,而法律人宣传这句话,等于把道德层面的约束,或者是道德约束的解释权都抓到自己手里了。
这么做一方面是增加了法律人的话语权,一方面则全面降低了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最后的结果必然是在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指导下,到处钻法律空子,本来依靠道德风俗和社会共识就可以形成低成本治理的社会秩序,最后变成需要依靠法律人把持的系统和解释权,成本自然就大幅上升。
这不就是美国的现实吗?庞杂的法律体系,高昂的律师费用和诉讼成本,然后整个社会的治理成本高昂,但是道德水平却越来越低。
一旦法律人动辄讲法无禁止即可为,但是道德层面的约束却被他们刻意破坏和抛弃,就会出现老人不敢扶,恋爱不敢谈的现象,原本道德层面的事,现在都要法律来解决,社会治理成本会越来越高,道德水平却会越来越低。
如今西方的价值观正在崩塌,这背后其实反映的也是西方所主导的国际秩序正在崩塌,因为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西方所主导的国际秩序下,崇尚的是强肉弱食的丛林社会关系。西方的上层社会,价值观秉承的却是毫无道德观念约束的为所欲为模式,因为西方所崇尚的那种所谓的法治社会,因为高昂的法治成本和法治体系,基本上都已经变成了上层社会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
这样的国际秩序和价值观,又怎会不崩塌呢?
而在未来,我们要走一条有别于西方主导下的未来之路,重建新的国际秩序,这必然要求东方的价值观叙事,要从根本上与西方有所区别。不然在未来主导的新的国际秩序中,就会缺乏说服力。
我们有5000年的文明,我们的来时路,就与西方不同,我们希望探索和带领的人类文明未来之路,也应该与西方不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