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13日,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区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日前印发,旨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部署,推动全省矿业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通知》将《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实施置于核心,要求对标最新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同时明确县级部门需在矿业权人提交下一年度治理计划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30%工程预付款的审核支取;对“未开采、无变化”的矿山不再组织验收,减轻企业与基层负担。此外,《通知》引入基金暂缓提取机制,符合条件的生产矿山可申请暂缓提取下一年度基金,但三年内将闭坑的矿山不适用该机制。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