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
2016年,自然之友针对常州常隆污染地块修复过程中造成的大气污染环境事件,对建设单位黑牡丹公司、施工单位天马万象公司、负责空气质量监测的常州环科院、环境监理公司常州环保中心、工程监理单位嘉越公司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历经四年审理,2021年原被告各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内容包括:原被告双方同意用该案的生态修复费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信托基金,由专业的信托机构负责对信托基金的财务管理。慈善信托资金旨在将诉讼赔偿款专项用于长江流域中下游生态环境的治理和恢复。
2023年11月24日,“长安慈·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慈善信托”决策委员会根据2023年11月召开的第一次管理委员会决议,公开招募公益组织作为首期慈善信托资金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将首期慈善信托资金用于信托目的(点击了解详情→)。慈善信托管理委员会最终按程序选定北京合一绿色公益基金会作为一期项目执行机构。
北京合一绿色公益基金会作为一期项目执行机构,也已经于2024年和2025年按照慈善信托管理委员会通过的项目书和预算按期执行一期项目(点击了解详情→ )。现公开招募项目二期执行机构。
二期项目介绍
慈善信托名称:长安慈·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慈善信托
信托目的:长江流域中下游生态环境的治理和恢复,其中包括优先用于常隆地块的风险管控和修复以及环保社会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活动、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司法鉴定、生态环境部门和司法机关开展的环境法律宣传和培训等活动。
本信托设立管理委员会,代表委托人对本信托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对受托人进行指示。经2025年8月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管理委员会决策决议,现公开招募一家公益组织作为二期慈善信托资金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将二期慈善信托资金用于信托目的。
执行机构申请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5年以上,从事环境保护的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等公益组织;
2、无任何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行为、年检合格;
3、业务范围与信托目的相符;
4、优先考虑具有慈善信托执行经验的机构。
执行机构的工作
1、用二期慈善信托资金资助不少于10-15家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等公益组织开展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的环境公益活动,连续进行两年;
2、被资助项目的资金使用范围:长江流域中下游生态环境的治理和恢复,其中包括优先用于常隆地块的风险管控和修复,环保社会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活动、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司法鉴定,以及长江流域中下游生态环境保护的环境法律宣传和培训等活动;
3、向慈善信托管理委员会定期提交项目进展报告、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等。
申报提交材料
1、申报单位依法成立的资质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年检合格记录等);
2、项目拟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目标、项目预期产出及团队成员及背景介绍);
3、实施类似项目的案例展示(如有过往执行慈善信托的成功经历,请附过往案例介绍);
4、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
如符合申请条件,并有意愿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公益组织,请按照以下时间及申报方式,按期提交申请材料至以下联系方式,最终是否入选由管理委员会决定。
邮件地址:heyini@fonchina.org
邮件主题:慈善信托项目申报+申请机构名称
截止日期:2026年2月15日24: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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