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不仅没有赡养父亲,甚至拒绝见父亲最后一面。

可父亲去世后,她却把大伯告上法庭,争夺父亲曾借住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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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意外的是,法院支持了她的诉求。

2021年,小梅上门去找大伯王大爷问村里是不是要拆迁,得到肯定答案后。

她就说:“当初我爸住的那两间房子,产权是我爸的,现在我要拿回来。”

王大爷一听瞬间炸毛了,怒斥小梅道:“你还好意思回来抢房子,你连你爸最后一面都不愿意见,你也没有赡养过你爸;

况且当初房子是我出钱买的,只是借住给你爸住的,你有什么权利回来抢房子?”

王大爷生气之余,也说起了往事,希望小梅就是不能知恩图报,也不要忘恩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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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小梅的父亲小军是王大爷的弟弟,当年三十岁的他还是一穷二白,好在在媒人的牵线下,才娶了个老婆。

很快地,他们的爱情结晶也就是小梅出生了。

从原来的两口之家变成了三口之家,本以为他们的日子会一直幸福下去。

却天不遂人愿,,不管小军怎么勤奋也赚不到几个钱,他的老婆也因生活经费问题经常与他争吵。

最后,小军的老婆还坚决提出了离婚。

而小军想让妻子和女儿过得更好,他选择了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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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小军,不仅孤苦伶仃,甚至连个容身之地都没有。

哥哥王大爷眼看自己的亲弟这般光景,心里很是难受,他和小军说:

“弟,来我家住吧,你还有哥哥呢。”

走投无路的小军,就这样住进了王大爷家里。

王大爷原本不宽敞的家,随着小军的到来,变得更拥挤了。

一眨眼过了好几年,王大爷的孩子长大成人,到了娶媳妇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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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娘开始有意见,她和王大爷说:“你弟弟都住好几年了,什么时候搬走啊,孩子长大结婚也要房间用。”

一边是老婆孩子,一边是亲弟弟,王大爷不知道如何是好。

就在这时有人要卖掉自家两间房子想到外地发展,售价是400万。

王大军得知这消息后,心里灵光一闪:

我一定要拿下这两间房子,有了这两间房子,所有问题都解决了。

可当时的400万,相对于普通的家庭是一笔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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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王大爷到处奔波筹钱。

能借的借,家里能卖的卖,才终于攒够了这笔钱,买下这两间房子。

拿到房子时,他紧皱的眉头才算松开,心想问题总算解决了,亲弟弟的晚年也不用愁住处了。

之后,小军搬进了新买的房子里面住。

后来,宅基地登记时,工作人员不知所以,阴差阳错地把这两间房子登记在了小军的名下。

小军得知后提醒王大爷去更正,毕竟这是哥哥买的房子,说什么也不应该登记在他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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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王大爷说:“大家都是自家兄弟,你又是一个人,没关系的,你百年之后把房子还给我儿子就行”

天有不测之风云,小军突然遭遇车祸,生命危急,在弥留之际他提出:“我想见见我的女儿小梅。”

为了完成亲弟最后心愿,王大爷几经打探才找到小梅,让她去见父亲的最后一面。

谁知,小梅居然说:“他又没有养育我,我为什么要去见他?”说完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最终,小军带着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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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爷怎么也想不到,小梅一天没赡养过她的父亲,连最后一面也不愿意见。

事后竟会厚颜无耻地要房子,甚至她都知道这房子本就父亲借住的。

可对于眼里只有钱的小梅来说,对于王大爷这样说辞嗤之以鼻。

她觉得不管是谁出钱,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产权就是谁的。

小梅随后把王大爷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过审判后认为,房子确实登记在小军的名下,虽然是王大爷出资买的,但他没有提供任何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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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小军也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只能按继承法来处理,小梅就是第一继承人,拥有所有继承权。

考虑到小梅没有尽过照顾赡养小军的义务,小军的起居都是由王大爷负责的。

最终,法院判决小军的两间房子各由小梅和王大爷各占50%。

有网友说,这样判伤了好人心,壮了贼人胆。

也有网友指责小梅没良心,不仅无孝,还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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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告诉我们,法律就是要白纸黑字,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就不能想当然,亲兄弟也要明算账是硬道理。

至于小梅,金钱是冰冷的,人情才有温度,暂时获取了一些钱财,可丢掉了人心,这究竟是输还是赢呢?

(案例来源:上海法治报 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