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17日,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龙头村。

一个孩子在汉江边的沙滩上玩耍,脚下一软,陷进一处松动的沙堆。他蹲下身去扒拉,想看看下面埋着什么。沙土被刨开后,露出的是一只已经开始发黑的人手。

半小时后,宜城市公安局民警赶到现场。

一具女性遗体被从1.2米深的沙坑里取出,面部已无法辨认,颈部有明显的掐痕,衣裤凌乱,身上没有任何证件。

这是1999年8月以来,宜城境内发现的第三具被掩埋的女性尸体。

而埋她的人,此刻正坐在十几公里外的一间农舍里,等着外甥媳妇把晚饭端上桌。

01王某之死

警方首先需要确认死者的身份。

9月18日,附近乡镇的一名男子赶到辨认点,认出那是他妻子王某。43岁,南营乡人,丈夫长年在广东打工,她独自在家种地、养鸡、照顾老人。

村邻反映,她丈夫外出后,王某与多名男性有过交往。

王某的交友圈里有一个名字频繁出现:李开平。

李开平,1964年生,宜城市王集镇新星村人。1983年因盗窃罪被判刑六年,1990年又因抢劫罪入狱,1998年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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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李开平归案后供述,他与王某是在乡镇集市上认识的。

李开平说,出事那天是9月15日。王某向他要一笔钱,他拿不出来,王某说了几句难听话,说他“坐过牢的没出息”。他觉得自己下不来台,当晚把她骗到龙头村的江滩,说要谈事。那里很黑,没有人,他掐住她的脖子,几分钟后她不再动弹。他在草丛里找到事先藏好的铁锹,挖坑,把人埋了进去。

02两具旧尸

李开平被抓获时只肯交代王某这一起。

他反复强调自己是失手,强调喝了酒,强调对方先骂人。

但侦查员注意到另一个细节。李开平在描述埋尸使用的铁锹时,顺口说了一句:“用完还是藏在老地方。”

老地方是哪里?

指挥部决定并案。

1999年8月1日,宜城南街一处建房工地开挖地基,工人在基坑里挖出一具女尸。尸体已高度腐败,颈部有明显的索沟,死亡时间约在两周前。

2000年3月9日,汉江下游另一处沙滩,早春水位下降后露出一具女尸。同样颈部有掐痕,同样被浅埋在沙中,面部已腐败不可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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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平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

他承认南街工地的女尸是他埋的。那是1999年7月,他在城区闲逛时搭识一名中年女子,在简陋的出租屋发生关系后,他掐死了她。他在深夜把尸体背到那处工地,用工地上的铁锹挖坑掩埋。

汉江沙滩的第二具女尸是2000年1月的事。同样是在偶然搭识,同样是为钱争执,同样是掐死后就近掩埋。

03边缘人的末路

李开平的犯罪轨迹里有两条交织的线索:一是他的刑满释放人员身份,二是他与社会之间从未真正连接。

1983年,他19岁,因盗窃罪第一次入狱。六年刑满后,他回到村里。1990年,再次因抢劫罪入狱,这一次是八年。

1998年他出狱时34岁。他离开监狱,进入的是一个他完全不熟悉的社会。

沿海打工潮已经席卷湖北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成批南下,留下的只有老人、妇女和孩子。

他没有技能,没有存款,没有婚配的可能。村里与他同龄的男人,孩子都上初中了。

犯罪心理学中有一个概念叫“心理漂白期”,指长期服刑者在回归社会初期,会刻意表现出一段自律、遵纪守法的状态,像一张被重新漂白的纸。这一时期可能持续几个月,也可能持续两三年。

李开平的漂白期维持了大约一年。1999年7月,他开始了第一次杀人。后来便一发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