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关于“烟花爆竹禁与放”的讨论又如期成为了社会舆论的焦点。支持者与反对者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然而,近日某地官方媒体报道的一则新闻,却以一种极具视觉冲击力的方式,为本就激烈的争论增添了一抹荒诞的色彩。
画面中,堆积如山的烟花爆竹被整整齐齐地码放在空地上,在摄像机的全程见证下,随着一声令下,火光冲天,浓烟滚滚。
随后,一位身穿制服、领导模样的人物面对镜头,神情严肃地表示:“集中销毁烟花爆竹,是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这番“义正词严”的表态,配合着那冲天的火光,反复观看之下,却让人品出了别样的滋味。这究竟是严肃的执法行动,还是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行为艺术”?
矛盾的“源头”:合法商品如何瞬间变身“安全风险”?
让我们先来审视第一个关键词——“源头”。何谓“源头”?在安全生产的语境下,烟花爆竹的“源头”理应是生产厂家,是原材料的供应链,甚至是非法的小作坊。如果真要“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雷霆万钧之力应当指向那些违规生产、非法运输、无证经营的环节。取缔非法生产窝点,严查原材料流通渠道,这些才是真正的“釜底抽薪”。
然而,我们在这则新闻中看到的,却是将已经流入市场、甚至可能已经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商品,集中起来付之一炬。这些被销毁的烟花爆竹,在被收缴之前,是经过合法审批生产的商品,是通过正规渠道流通的货物。仅仅因为它们在某个时间节点,落入了“禁放区”的范畴,就从一个合法的商品,摇身一变成了需要被“消灭”的“安全风险源头”。
这就好比为了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不去优化道路规划和公共交通,反而把停在路边的私家车全部拖走砸烂一样荒谬。这种做法,不仅没有触及安全的真正源头,反而将管理责任的缺失,转嫁为对已成商品的暴力销毁。这并非“源头治理”,而是典型的“扬汤止沸”,甚至可以说是“自欺欺人”。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最彻底的“源头治理”岂不是应该直接取缔全国的烟花爆竹生产厂家?但显然,这既不现实,也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
环保的悖论:谁点的火,决定了污染的性质?
再来看看第二个理由——“预防污染环境”。这更是一个令人无法忽视的讽刺。新闻画面中那滚滚升起的浓烟,遮天蔽日,硝烟弥漫,其对空气造成的瞬时污染,恐怕远超成百上千户家庭分散燃放的总和。
支持禁放者常说,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和颗粒物,污染环境。那么问题来了:集中销毁所产生的污染物,化学成分会因此改变吗?排放到大气中的有害物质会凭空消失吗?难道空气污染的判定标准,不是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浓度,而是由“谁点的这把火”来决定吗?
如果是群众在喜庆的日子里燃放,那就是“陋习”,是“污染源”;而如果是官方组织集中销毁,就变成了“治理举措”,是“环保行动”。这种双标的逻辑,实在让人难以信服。这种做法的潜台词似乎是:“环境可以被污染,但只能在我们的授权和监控下被污染。”这种为了彰显禁放决心,不惜以更集中的方式制造污染的“神逻辑”,不仅无法为禁放政策的合理性背书,反而让政策的执行显得更加生硬和缺乏说服力。
形式主义的狂欢:执法为民生,还是为镜头?
抛开安全与环保这两个站不住脚的论点,这起事件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形式主义”思维。
首先,这是“表演式执法”。将烟花爆竹整齐堆放,特意安排在摄像机前点燃,整个过程充满了“做给谁看”的意味。执法的目的,似乎从消除隐患,异化为展示“我们在消除隐患”的姿态。那位领导“义正词严”的表态,与其说是对公众的解释,不如说是为这场“表演”画上的一个充满仪式感的句号。
其次,这是懒政思维的体现。真正的“源头治理”,需要深入企业、深入市场,进行细致繁琐的排查与监管。而“集中销毁”则简单粗暴得多:只需要组织一次行动,召集一次媒体,就能制造出显著的“政绩”。至于销毁本身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以及背后浪费的社会资源,则被那冲天的火光和镜头前的表态所掩盖。
烟花爆竹的禁与放,确实是一个复杂的公共议题,涉及到传统文化、民俗情感、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多个维度。它需要的是理性的探讨、科学的评估和精细化的管理,而不是这种充满形式主义和逻辑悖论的“暴力”展示。
我们理解政府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质量的初衷,但政策的执行应当经得起推敲,应当尊重基本的逻辑和常识。当“集中销毁”本身成为一个比“分散燃放”更大的安全与环保事件时,这则新闻就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执法报道,而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基层治理中某些环节的荒诞与无奈。在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里,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充满人情味的、合乎情理的治理智慧,而不是这样一场浓烟滚滚的“形式主义”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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