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2月16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贵州水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贵州水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未及时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重大信息、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决定对贵州水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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