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乘客把手机遗忘在出租车上。司机看到了,但是没有提醒,待乘客走远后才把车开走,然后试了多次密码,把手机解开,将乘客银行卡里的资金转移到乘客支付宝里,并利用乘客支付宝的信息资料,将乘客支付宝里的资金转到自己的账户里。司机完成这些操作后,乘客打来了电话,司机谎称自己是路人,并挂断了电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乘客刚下车时,对手机还未脱离占有。司机看到了但不提醒,对手机构成不作为的盗窃罪。

B、乘客走远后,手机转移为司机占有。司机开车驶离,对手机构成侵占罪。

C、司机欺骗乘客自己是路人,该行为对乘客构成诈骗罪。

D、司机转移资金的行为,对乘客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正确答案:BC

易错选项:AB
A项, 错误。乘客刚下车时手机仍在其占有之下,此时乘客的短暂遗忘并不意味着乘客失去对手机的占有。司机“不提醒”,并未达到一个“将乘客的手机转移为自己占有”的效果,因为此时乘客尚未走远,乘客对手机依然占有。所以,司机的“不提醒”不构成盗窃罪

B项,正确。 乘客走远后手机脱离其占有,自动转移为司机占有(基于车厢空间管理人的控制力)。司机随后将车开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

C项, 正确。司机负有返还手机的义务,其谎称路人骗取免于返还,属于诈骗财产性利益,成立诈骗罪。该行为与先前的侵占罪存在吸收关系,按重罪吸收轻罪原则,最终以诈骗罪论处。

D项, 错误。 司机先将银行卡内资金转入乘客支付宝,仅属账户内转移,未改变占有关系,不构成财产犯罪;之后利用乘客支付宝的信息将资金转入自己账户,多数观点认为系无处分环节的盗划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少数观点主张信用卡诈骗罪)。

理由是,第一,支付宝的信息资料不属于银行卡信息资料。第二,司机属于盗划资金,在此过程中不存在“欺骗被害人,使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资金”的环节。少数说认为,该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理由是,支付宝的信息资料属于银行卡信息资料,因此应按照司法解释的特殊规定“非法使用银行卡信息资料,一律定信用卡诈骗罪”。本题按照多数说作答。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