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皖0403执恢1702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马波,男,回族,住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镇城关村二社11号,身份证号码15282319******37。
二、执行标的:500357元
三、悬赏内容
1.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30%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皖0403执恢1702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马靖越,男,汉族,住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神舟六路6号2栋1单元20层3号,身份证号码61060219**********。
二、执行标的:500357元
三、悬赏内容
1.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30%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7)皖0403执恢216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1、马南俊,男,1968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东苑陈岗烟草院4-1-8室,身份证号码34040319680101****。
2、丁巍,女,1970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东苑陈岗烟草院1-2-1室,身份证号码34040319701229****。
二、执行标的:166110元
三、悬赏内容
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10%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8)皖0403执14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柳志,男,1979年9月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文化艺术中心项目部,公民身份号码32072319790903****。
二、执行标的:271821元
三、悬赏内容
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悬赏金额5000元。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1)皖0403执2699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何文义,男,1970年8月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团结巷园丁小区八号楼西单元701室,公民身份号码34040619700809****。
二、执行标的:393929元
三、悬赏内容
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20%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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