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父母房产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三种方式。法定继承是父母未留遗嘱时的默认路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子女应予以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若父母立有遗嘱,可指定某个或某些子女继承房产,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自书遗嘱要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若父母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履行生养死葬义务后可按协议继承。

房产过户需通过继承权公证文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办理,直接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因需提供的资料难自行收集,较少采用。实践中,独生子女常遇到无法直接继承全部房产的情况,因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包括父母的父母,若父母未立遗嘱,需与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若要单独继承,可能因找不到被告需通过法院程序确认权利。

继承过程中需注意风险,比如父母所立遗嘱未注明日期或没有见证人,可能被认定无效,导致继承权重新分配;多个子女若未协商一致,易因份额产生纠纷,导致房产长期无法过户。此外,若被继承人去世后未及时办理继承手续,期间再有继承人去世会产生新的继承关系,增加后续处理难度。

办理继承时需准备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资料,继承人应先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继承协议可减少争议。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继承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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