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月19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再通报3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具体如下:

一、王某福,中共党员,丽江市宁蒗县永宁坪乡中心完小副校长,2026年2月6日9:3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二、顾某铭,中共党员,昭通市鲁甸县火德红镇卫生院院长,2026年2月7日21:07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三、陈某,中共党员,昆明石林大酒店有限公司副经理,2026年2月11日19:24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此前,即2026年2月13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公告称,将于春节期间(2月18日至2月22日期间)对该省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应当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典型行为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的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2月18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首批3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

原标题:《云南通报:副校长王某福、院长顾某铭副经理陈某,涉嫌酒驾问题正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栏目主编:蒋竹云 文字编辑:宋慧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长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