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认定有依据,这类人群工龄可合并,养老金能多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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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粉丝给我留言,说自己马上面临退休,去社保部门一算养老金,结果发现工龄比自己实际工作的时间少了一大截。有的人少算3年,有的人少算5年,甚至还有人少算了10年以上,每个月到手的养老金直接少了几百上千元。大家都很委屈:我明明干了一辈子,为什么工龄就不认了?

其实大家不用慌,也不用生气,工龄认定不是凭感觉,更不是工作人员随口说算就算,国家有非常明确、非常严格的政策依据。只要你属于规定的人群,你的工龄就可以合并计算,养老金就能实打实多领一笔。今天这篇文章,我就用最接地气、最实在、最不绕弯子的话,把工龄合并认定的所有关键点、人群、材料、流程、误区全部讲清楚,全文干货,没有一句废话,建议大家先点赞、收藏、转发,免得以后要用的时候找不到。

一、先把道理讲明白:工龄为什么能合并?依据是什么?

在讲具体人群之前,我必须先跟大家把最基础的逻辑讲透。很多人搞不懂“工龄”“缴费年限”“视同缴费”这几个词,稀里糊涂就被少算了年限。

首先,我们现在办理退休,核算养老金看的不是单纯的“上班时间”,而是累计缴费年限。这个年限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实际缴费年限:就是你或者你的单位,每个月按时给你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交一个月算一个月,交一年算一年,这个在社保系统里都能查到,清清楚楚,一般不会出错。

第二部分是视同缴费年限:这一部分是很多人吃亏的重点!指的是在国家正式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之前,你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作、服役、下乡、从教等,虽然没有实际交钱,但国家承认你的工作年限,视同你已经交了社保。

而工龄合并认定,核心就是把你不同阶段、不同单位、不同身份、不同地区的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按照国家政策合法合规地加在一起,形成你的总缴费年限。年限越长,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就越高,退休工资自然就越高。

可能有人会问:凭什么可以合并?有没有法律和文件支撑?

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工龄合并认定不是福利,不是照顾,是法定权利!主要依据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的规定;

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明确跨地区、跨单位就业,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相关政策(国发〔2015〕2号、人社部发〔2015〕28号),明确两类制度之间年限互认、合并计算;

4. 国家关于退役军人、上山下乡知青、民办教师、国企老职工等群体工龄认定的专项文件。

这些都是全国统一执行的政策,任何地区、任何单位都不能随意否定、随意打折。只要你的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条件,工龄就必须给你合并。

二、重点来了!这7类人,工龄必须合并计算

下面我分人群、分情况,一条一条给大家讲清楚,哪些人的工龄是国家明确要求合并计算的,大家可以一条一条对照自己的情况。

1、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在编人员

这是目前最常见、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类人群。

很多人年轻的时候在企业上班,交了多年职工社保,后来通过考试、招聘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成为在编人员。这时候很多人误以为:以前在企业交的社保白交了,工龄清零,从头开始算。

大错特错!

国家政策明确:职工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之间可以转移、衔接、互认,前后缴费年限全部合并计算。

其中,2014年10月1日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年限,按规定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2014年10月1日之后,全部实行实际缴费。不管你是从企业去机关,还是从机关到企业,年限都不会清零,全部累计。

简单说:企业交的年限+机关视同年限+机关实际缴费年限=总工龄。

2、经组织调动、单位改制、成建制划转的人员

很多人因为单位改革、合并、破产、划转、调动,换了工作单位,担心工龄断了。

政策规定:凡是由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调动,或者单位成建制划转、合并、改制的,非本人原因更换工作单位的,前后工龄连续计算,直接合并。

只要你的档案里有正规的调动函、介绍信、工资转移证明、单位改制文件,不管你是跨市、跨省、跨系统,你的工龄都能无缝衔接。

很多人吃亏就吃在:不知道要保留调动手续,档案里材料不全,导致明明可以连续的工龄,被认定成断缴。

3、所有退役军人:军龄一律算工龄

这是国家给退役军人的实打实保障,没有任何例外。

不管你是义务兵、一期士官、五期士官,还是军官,服现役的年限,全部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退役后,你无论去企业上班、考事业单位、灵活就业、自己交社保,军龄都可以和后续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

除此之外,符合规定的待安置期间,也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认定凭证:档案里的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军人档案材料,不需要额外补缴一分钱,直接认年限。

我见过很多退伍老兵,不知道军龄能算工龄,退休时少认5-8年,每月少拿几百块,非常可惜。

4、上山下乡知识青年

这是针对老一辈的重要政策。

凡是在1962年至1979年期间,响应国家号召,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下乡插队、插场的知识青年,在农村、农场参加劳动的时间,全部计入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注意两点:

第一,必须是国家统一组织下乡,自己去农村不算;

第二,返城后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一般不计算工龄。

只要档案里有下乡审批表、知青证、返城安置证明,就可以正常合并认定。很多老一辈退休,就靠这几年工龄,养老金直接上一个档次。

5、国企、县以上集体企业正式老职工

我国大部分地区是在1992年—1996年期间,正式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建立个人账户之前,你如果是:

- 国有企业正式固定工

- 县以上大集体企业正式职工

那么,你在当地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连续工龄,全部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和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直接合并,不需要补缴,也不需要证明。

认定的核心凭证就是档案里的招工表、转正定级表、工资审批表。只要有这几样东西,工龄稳稳认上。

6、民办教师、乡村医生、赤脚医生等基层人员

这一类人群非常庞大,也是最容易吃亏的群体。

国家政策明确:

- 经县、乡级教育部门正式批准的民办教师,后来转为公办教师,或者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民办教师任教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 经正式批准的乡村医生、赤脚医生,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年限,符合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工龄,与后续职工社保年限合并。

很多基层老师、村医,干了十几年,因为不知道政策,没有把早期年限认定上,退休时吃大亏。

7、被平反人员、精简退职老职工

最后一类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人群:

1. 因历史原因被错误处理、后经平反恢复工作的人员,被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以与前后工龄连续合并计算;

2. 上世纪六十年代左右精简退职的老职工,退职前的工龄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龄,扣除不合理间断后,可以合并计算。

这类人群虽然数量不多,但国家政策一直保留,只要档案材料齐全,都能正常认定。

三、算笔实在账:工龄合并后,养老金到底能多领多少?

很多人觉得:不就是多几年工龄吗?能多多少钱?

我给大家算一笔真正的明白账,你看完就知道,工龄合并不是小钱,是一辈子的“固定收入”。

目前职工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是:

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

其中,和工龄直接挂钩的是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这两部分占了养老金的大头。

我用一个真实、通用的例子给大家算:

假设你所在省份养老金计发基数:6800元

你的平均缴费指数:0.8

你通过工龄合并认定,多认了5年缴费年限

① 基础养老金增加:

6800 × (1 + 0.8) ÷ 2 × 5 × 1% = 306元/月

② 过渡性养老金增加(有视同年限的人群):

6800 × 0.8 × 5 × 1.3% = 353.6元/月

两项相加:每月多领约660元

一年多领:7920元

按领取20年计算:多领15.8万元

这还没有算上每年国家养老金上调的部分,每年上调也和工龄挂钩,工龄越长,涨得越多!

如果你多认的是8年、10年,那差距会更大。所以说,工龄认定这件事,真的能影响你后半辈子的生活质量。

四、工龄合并认定:必须准备哪些材料?少一个都不行

政策再好,材料不全也没用。工龄认定最核心的依据是人事档案,其次是各类原始证明。我把所有需要的材料整理成一份完整清单,大家直接照着准备:

1. 核心材料:人事档案(绝对不能拆封)

这是认定视同年限、军龄、知青年限、民办教师年限的唯一依据,包括:招工表、入伍档案、下乡证明、调动手续、工资表、任教证明等。

重点提醒:档案一旦私自拆封,大概率直接失效,不予认定!

2. 社保缴费明细

本地、异地所有参保记录,跨省就业的必须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办理转移接续。

3. 个人身份证件

身份证、户口本、退休申请表。

4. 特殊人群证明材料

- 退役军人:退伍证、军人档案材料

- 知青:下乡知青证明、返城安置表

- 民办教师:任教证明、批准文件

- 调动人员:调动函、介绍信、单位改制文件

所有材料尽量提供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才有效。

五、手把手教你:工龄合并认定4步办理流程

很多人不知道去哪里办、怎么办,我把流程简化成4步,普通人一看就会:

第一步:提前自查(退休前3—6个月最合适)

不要等到退休当月才去办,那时候很容易耽误审批。建议退休前半年,自己先去社保局打印缴费明细,再查看档案,核对年限是否对得上。

第二步:提交申请

有单位的,向单位人事部门提出工龄认定申请,由单位统一上报;

灵活就业、无单位人员,向户籍地或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第三步:材料审核

社保部门会调取你的档案,核对原始材料,确认哪些年限可以合并、视同。

第四步:复核确认

如果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补充材料申请复核;审核通过后,工龄合并进总缴费年限,最终核算养老金。

跨省参保的人,一定要先转移社保关系,再做工龄认定,避免两地都不计算年限。

五、最容易踩的5个大坑!踩中一个就少领钱

我整理了大家最常犯、最吃亏的5个误区,每一个都能让你少领钱:

1. 以为“临时工”不算工龄

只要是计划内临时工、合同工,有档案记录、有缴费记录,一样可以合并计算工龄。

2. 以为换工作就工龄清零

个人辞职、换工作,实际缴费年限依然累计;组织调动的,连续工龄直接认。

3. 觉得档案没用,弄丢了也无所谓

90%的视同年限不认,都是因为档案丢了、档案拆了、档案材料缺了。档案就是你的工龄证明。

4. 不知道军龄、知青年限能算工龄

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视同年限,不认定就是白丢钱。

5. 觉得少一年两年没关系

一年工龄每月差几十块,几十年就是几万块,加上每年上涨,差距只会越来越大。

六、这5类人,立刻、马上查工龄!别等退休后悔

如果你属于下面这5类人,别犹豫,今天就去查你的社保和档案:

1. 5—10年内即将退休的人

2. 跨单位、跨省市、跨体制工作过的人

3. 当过兵、下过乡、做过民办教师、村医的人

4. 国企、大集体企业的老职工

5. 觉得自己工龄和实际工作时间对不上的人

早发现、早补材料、早认定,等到退休审批表一签字,再想改就非常难了。

七、写在最后:关于工龄认定,我想说几句心里话

我做社保科普这么久,见过太多人因为不懂政策、材料不全,导致退休时少领养老金。有的人生性老实,觉得“政府说多少就是多少”,不敢问、不敢查;有的人觉得流程麻烦,懒得去跑;还有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工龄可以合并。

但我想告诉大家:养老金是你一辈子的血汗钱,是你晚年生活的底气,该是你的,一分都不能少。工龄认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只要你符合条件,就大胆去申请、去核对。

国家政策一直都在,只是很多人不知道、不了解、不会用。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帮到更多普通职工、农民、老兵、老一辈人,把本该属于自己的养老金领回来。

最后我想问大家:你身边有没有因为工龄没合并,少领养老金的人?你自己的工龄和缴费年限,都认真核对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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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仅为个人政策解读与经验分享,非官方文件,具体工龄认定标准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结果为准,不构成任何办理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