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饲料行业信息网)
来源:饲料行业信息网
腊月廿八,河南省濮阳县农民杨某收到了农资店老板马某支付的10.5万元赔偿款,一桩因除草剂使用不当导致百亩玉米(885811)受损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在濮阳县人民法院文留法庭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既保障了农户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经营者的商誉。
2025年7月,杨某从马某处购买除草剂用于自家100亩玉米(885811)田,施药后玉米(885811)苗大面积发黄枯萎,收成无望。杨某认为农药(884028)有假,索赔20万元,而马某坚称产品正规、操作合规,双方争执不下,一度要求启动司法鉴定。
面对可能产生的数万元鉴定费用和延误农时的风险,承办法官齐静芳深入调查,最终查明事实真相:涉案除草剂为升级产品,其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已调整。马某作为专业经营者,未向杨某核实并说明升级情况;杨某作为购买方,也未核对产品说明并有效监督施药过程,双方均存在责任。
法官随后展开针对性调解:一方面引导杨某理性评估损失,指出其诉求远超实际,且农时耽搁不起;另一方面,向马某阐明其作为专业经营者应承担主要责任,并为其分析诉讼可能带来的经济与信誉损失。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马某分期赔偿杨某10.5万元,款项涵盖种植成本与补种损失。纠纷化解后,杨某及时补种,冬小麦长势良好。双方在田间重逢时,杨某主动为马某澄清并非售卖假药,马某也反思应及时告知产品升级信息,避免农户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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