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曾经温馨的家在尘埃落定后不复存在,愤怒与悲伤交织,老人的身体止不住地颤抖。这种因补偿分歧导致的强制拆除,不仅是对财产的侵害,更是对当事人心理的巨大打击。那么,面对这种情况究竟该如何应对?
在辽宁铁岭,83岁的韩先生拥有一座三层小楼。2023年4月,当地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他的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征收方进驻后,居民们陆续签下了补偿协议,但当轮到韩先生时,事情陷入了僵局。韩先生拿着协议反复斟酌,发现补偿方式及标准与预期相差甚远,若贸然签字势必损害自身权益。因此,他决定坚持谈判,争取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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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韩先生的坚持引来了周围已签约居民的不满,他们要求他尽快交房以免耽误搬迁进度。面对双重压力,这位耄耋老人没有妥协:“活了这么大岁数,不能就这样被拿捏。”双方僵持至2024年1月,一群身份不明的人员突然闯入,强行拆除了韩先生的房屋。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且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本案中,韩先生完全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索要相应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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