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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与王某一起,为补栽的白蜡树苗松土浇水。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雷继峰 王金忠)“我一定精心看护这片树林,也希望大家以我为戒,爱护身边的环境。”2026年1月22日,在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法院的庭审现场,被告人王某当庭承诺。当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以盗窃罪判处王某罚金3000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立足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偷拔道路绿化树苗变卖的王某主动购买同等规格的白蜡树苗补栽。如今,被盗路段绿化带已恢复整齐面貌,王某补栽的白蜡树苗长势良好。

2025年初,祥符区某村完成村道绿化工程建设,新栽的白蜡树苗为乡村增添了生机。不料,村民王某趁夜间无人看管,分多次偷拔道路两旁近20棵白蜡树苗变卖。2026年1月12日,案件被移送至祥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审查查明,王某年近七旬、法律意识淡薄,主观恶性较小,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办案中,检察官多次与王某及其家属沟通,细致讲解关于盗窃罪及破坏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规定,让王某深刻认识到,偷拔绿化树苗既是盗窃行为,更是对公共生态环境的破坏,并结合案件实际提出“补栽树苗+自愿看护”的生态修复方案。

经过办案检察官多次沟通,王某悔悟,自愿购买同等规格白蜡树苗补栽,并自愿承担被盗路段苗木的长期看护责任,直至苗木根深叶茂。为确保修复实效,祥符区检察院联动当地林业部门、村委会,共同规划补栽区域,明确苗木规格、种植标准及管护要求,全程监督王某完成补栽,保障苗木成活率。后该院以王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指出,鉴于王某具有认罪认罚、主动补栽修复生态等从宽情节,从轻处罚既能体现法律威严,也能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和生态修复意见。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