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阶级起源于原始社会晚期,当时生产力发展产生剩余产品,私有制出现,部分首领或贵族开始占有土地,剥削他人劳动,资源集中化与神权军事化趋势成为阶级社会的胚胎形态。后来商鞅变法在秦国推动土地私有化,贵族和平民中的富裕者通过购买等方式积累大量土地,逐渐形成新兴地主阶级。他们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附带劳动,主要靠剥削农民为生,还对农民实行超经济强制,令其服役或提供丁赋。
我国历史上有不少有名的地主。西汉卓王孙是冶铁大亨,家中僮仆上千人,女儿是著名的卓文君;东汉樊重拥有300余顷良田与庄园,是东汉豪强地主的典型代表;元末明初沈万三被称为布衣天子、江南第一富豪,非常会做生意,和朱元璋关系好,后触怒朱元璋被流放云南;清代牟墨林鼎盛时期有5000间房屋,牟氏庄园被称为民间小故宫;民国时期四川大地主刘文彩占地万亩,他的庄园至今是反面教材的典型。在封建时代旧社会,地主阶层大体以收地租为主要特点,有的兼容收房租,往往有钱有势、为富不仁,欺压劳动人民,基本上不算是好人。
近代地主阶级出现转型差异。沿海地区受西方经济和文化冲击,部分地主积极投资近代工业、商业和金融业,与国内外资本家建立联系,经营方式和生活方式逐渐西化;内陆地区经济相对落后,传统封建土地关系依然主导,地主保守性强,继续沿用传统剥削方式,对农民剥削更残酷,导致矛盾更为尖锐。
现在的“新地主”是受法律保护的房东。他们有几个特点:依靠政策拆迁分好几套房子甚至半个单元楼,还有巨额现金补偿,从此告别农民或城市平民命运;靠收取租金为生,平日里多是麻将、打牌、吃喝玩乐;绝大多数不劳动,有了租金收入就不用苦哈哈干活,只有少部分继续努力赚钱工作;大多数二代凋落,因为第一代是农民没见过大钱,没有管理财富的认知和能力,很多人爱赌,十赌九输,尤其是第二代;二代结婚选择机会多,要么和外来人通婚,要么鲜花插在牛粪上,总体让第三代基因优化,成了真正的城里人。当然他们中也有努力的、为富为人的,但总体返回原形的概率比旧社会地主老财大,所以哪怕是新地主最好也要继续努力。
广西百色西林的地主阶层过去也很典型。封建社会时,地主起源于土地私有制,当地土地肥沃,一些富人积累大量土地形成地主阶层,他们地位极高,掌握政治、经济、文化主导权,还修建道路、兴办教育、推广农业技术,为当地发展奠定基础。改革开放后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土地私有制,地主阶层消失,原本的地主家庭逐渐转型为新兴私营企业主,不再局限于土地经营,涉足房地产、商业、金融等多个领域;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关注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还在继承传统家族文化基础上注重创新,为当地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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