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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教育局2月25日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市某民办学校,一在职教师未经学校批准报考其他单位被解除劳动关系一事引发关注。经核查,目前该争议已经进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事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此,我局将全程持续关注事件进展,依法依规督导涉事双方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妥善解决,切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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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现代快报此前报道,相关材料显示,三亚中学于2025年决定开除一名在校老师,因为其“在2025年9月至10月期间,未经学校批准报名了其他单位的招聘并参加考试”。校方认为,该老师的行为违反学校《教职工管理规定》,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决定予以开除处分。
三亚市教育局人事科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前述情况属实,他们也已关注到此事。据该工作人员介绍,涉事老师于2025年7月入职三亚中学,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被校方开除后,对方已经申请劳动仲裁。“他们的劳动合同里面已经写到,在合同期限内未经单位允许,不能去报考其他单位,至于这样的约定合理与否,要等劳动部门去裁决。”该工作人员坦言,涉事老师参加的招聘考试未被录取,因三亚中学发现公开的其相关考试成绩信息后,才有了被开除一事。
来源:三亚教育发布、现代快报
监制:杜娟 编辑:庞宇辰(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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