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在江西乡下的一条小路上,一个男人开着车缓缓跟在骑电动车的女子后面,车速不快,两人之间保持着一段距离,
经过减速带时,女子的身体突然晃动起来,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好一会儿都没有动弹。
男人把车停下,却没有立刻过去帮忙,他转头对车里的朋友说,我没按喇叭,行车记录仪都拍着呢,这话他说了好几遍,
像是在给自己壮胆,毕竟这些年新闻上总出现好心人扶人却被赖上的事,谁都担心会遇到这种情况。
看到那女的在地上躺了很久都没起来,他犹豫了一下还是下了车,伸手把她扶了起来,她刚站稳就指着他说是你按喇叭吓到我了,
男人没多争辩直接调出行车记录视频,整个过程很安静没有喇叭声没有急刹车也没有靠近,女的看了愣住几秒钟转身就走了什么话也没说。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有人根据视频找到她家地址,私信一下子涌进来很多,她受不了这种压力,就去报了警,说自己被网络暴力了,
警察上门调解一番,她最终低头道了歉,那个男人删掉了视频,这事才算过去。
其实这不算新鲜事,现在有些人专门在减速带和慢车道上找机会,他们不直接撞你,就等着你自己摔倒,然后说你吓到他们了,
这样做的成本很低,只需要动动嘴说句假话,最多事后道个歉,而被讹的人却要忙着录证据、跑派出所、费劲解释,心里累得够呛。
唐朝《唐律疏议》里写得很清楚,诬告别人的人,要按照诬告的罪名反过来处罚自己,如果一个人说别人把他推倒导致残疾,但查出来是假的,
这个人就得按致残罪来判罚,现在的情况是,讹人的人不用承担责任,反而因为被骂而得到道歉。
技术能够留下证据,但法律没有跟上,目前没有专门针对这种“没碰你却赖你”情况的条款,警察通常将这类事件当作民事纠纷来调解,治安处罚法又不太适用于这种私下瞎说的情况,没有人制定标准,也没有判例可以参考,最后就变成:你讹我,我自证清白,你道歉,我删帖。
有时候我想,一个人扶别人前先拿手机录像,不是他心眼小,是现实逼出来的,善意本来不用防备,可现在防备成了平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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