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教育局2月25日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市某民办学校,一在职教师未经学校批准报考其他单位被解除劳动关系一事引发关注。经核查,目前该争议已经进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事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此,我局将全程持续关注事件进展,依法依规督导涉事双方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妥善解决,切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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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闻媒体此前报道,三亚中学在 2025 年作出开除决定,涉事教师 2025 年 7 月入职该校,签订了 3 年聘用合同。当年 9 月到 10 月,这名教师没有经过学校批准,自行报名并参加了其他单位的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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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方面认为,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校内《教职工管理规定》,属于严重违纪,因此给予开除处分。
三亚市教育局人事科工作人员介绍,涉事教师参加的招聘考试最终并未被录取,学校是在公开渠道查到其考试成绩后,作出了开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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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表示,三亚中学为民办学校,校方因为教师流动性较大,为方便管理,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内未经单位允许,教职工不得报考其他单位。
对于这一条款是否合理合法,工作人员表示,需要由劳动仲裁部门进行裁决。如果最终认定学校规定不合理,教育部门会督促学校整改,确保管理规定公平公正,同时体现人文关怀。
来源:三亚教育发布、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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