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处理一线工作多年,我见过太多伤者因为不懂伤残鉴定,白白少拿几万甚至十几万赔偿。去年经手一起真实案件:伤者李某因车祸导致右侧肋骨6根骨折,出院仅1个月就自行找机构做了鉴定,结果因为恢复时间不足,鉴定结论未被法院采纳,不仅白花了2200元鉴定费,还多等待了4个月才拿到赔偿。现实中,80%以上的事故伤者都不清楚伤残鉴定的正确流程、必备材料和诉讼证据要求,今天就用最直白的话,把这套实操方法讲清楚,帮大家少走弯路、不花冤枉钱。

伤残鉴定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核心环节,鉴定结论直接决定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关键赔偿数额,我国目前统一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开展鉴定,该标准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每相差一个等级,赔偿金额就会相差10%,对于普通家庭而言,这都是实实在在的经济保障。

想要鉴定报告具备法律效力,不被保险公司和法院否定,首先要找准鉴定时间,这是最容易出错的第一步。很多伤者以为出院就能做鉴定,其实完全错误。临床治疗终结、伤情稳定才是唯一标准,结合一线实操经验,不同伤情对应清晰的时间节点:一般性骨折、软组织损伤,在出院后3个月左右鉴定最为合适;涉及颅脑损伤、神经损伤、关节功能障碍的,需要等待6个月,待身体功能恢复固定后再鉴定;体内有钢板、钢钉等内固定物的,除特殊情况外,建议在拆除内固定1-2个月后鉴定,这样的结论最不容易被申请重新鉴定。判断治疗终结也很简单,让主治医生开具书面证明,确认无需后续手术、康复治疗即可。

鉴定委托方式直接影响报告效力,很多伤者单方委托鉴定,最终被否决,浪费时间和金钱。合法有效的委托方式有三种,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为:法院委托,即在诉讼阶段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由双方协商选定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由法院指定,这类报告具备绝对证据效力;交警部门委托,在事故处理期间,由交警大队出具鉴定委托书,双方无异议即可使用;事故双方与保险公司共同委托,三方签字确认后委托正规机构,也能得到认可。单独个人委托的鉴定报告,在诉讼中被申请重新鉴定的概率超过90%,不建议大家选择。

材料准备是鉴定受理的前提,少一份材料都可能被退回,耽误鉴定进度。必备材料分为五大类,必须携带原件并准备复印件:身份材料,包括伤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事故材料,核心是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划分责任的关键凭证;医疗材料,包含门诊病历、住院病案、入院出院记录、手术记录、加盖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所有X光、CT、MRI影像原片及报告单,医疗费票据、用药清单、康复治疗记录;委托材料,对应委托方式提供鉴定委托书或鉴定申请书;补充材料,有既往病史的需提供过往病历,方便鉴定人员区分旧伤与本次事故损伤。

现场查体环节,伤者本人必须到场,行动不便的可以向鉴定机构申请上门服务,费用会略有增加。查体过程中,鉴定人员会对关节活动度、肌力、瘢痕面积、神经系统功能等进行专业检测,必要时会安排辅助检查,全程会进行记录和拍照,这些都是出具鉴定结论的直接依据。一般情况下,鉴定机构会在受理后15至30个工作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拿到报告后,要先核对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可在当地司法局官网查询证书编号,确认鉴定依据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核对伤残等级、三期、后续治疗费等结论是否准确,发现错误及时更正。

鉴定项目不能只做伤残等级,漏做一项就会少一笔赔偿。除伤残等级外,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是计算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直接依据;后续治疗费鉴定,能一次性确定二次手术、取内固定、康复治疗的费用,避免后续再次起诉;护理依赖程度鉴定,针对重度伤残需要长期护理的伤者,可主张长期护理费用;伤病关系鉴定,适用于有旧伤、基础病的伤者,明确事故损伤的参与度,保障合理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鉴定报告需要搭配完整证据才能成为胜诉依据。需要准备的诉讼证据包括:司法鉴定意见书原件、鉴定费票据;完整的医疗病历、影像资料、费用票据;误工证明、工资银行流水、个税缴纳记录,无固定收入者可按当地行业平均工资计算;护工合同、护理费票据,家属护理的提供家属误工证明;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房产证明,用于适用城镇赔偿标准;被扶养人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用于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只有在鉴定机构无资质、程序违法、依据不足等情况下,重新鉴定申请才会被法院准许,仅以不认可结论为由提出的申请,法院不会支持。

结合多年实操经验,总结出五个最容易踩的坑:治疗未终结就做鉴定,导致评级偏低;材料未盖章或缺失影像原片,鉴定机构不予受理;单方委托鉴定,结论被否决;只做伤残等级,遗漏关键赔偿项目;鉴定后丢失报告原件,无法在法庭上质证。避开这些问题,就能顺利完成鉴定,拿到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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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没有那么复杂,只要把握好时机、备齐材料、走对流程、整理好证据,就能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遇到拿不准的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员,不要盲目操作,既不浪费时间,也不损失应得的赔偿。

你在处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最困扰的是鉴定时机、材料准备还是报告认可度问题?有没有遇到过重新鉴定的情况?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和疑问,一起交流避坑。

参考依据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修正)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