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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文秀)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日前,衡水市妇联、市公安局联合制定《衡水市关于责令接受婚姻家庭关系服务指导的实施办法(试行)》,提升婚姻家庭纠纷化解效能,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实施办法提出,公安机关对在接处警过程中发现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尚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的,可以协同婚调委责令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接受婚姻家庭关系服务指导:因家庭琐事、经济问题、子女教育等引发轻微纠纷,存在矛盾激化风险的;夫妻双方或家庭成员之间存在明显沟通障碍、情感危机,影响家庭正常功能的;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经调解达成协议,但仍有必要进行后续跟踪辅导的;其他有必要接受指导的情形。

实施办法规定,当公安机关在接处警中识别到符合条件的情形时,将进行初步调查,了解纠纷基本情况,并征询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专业指导。经评估确有必要且当事人无明确反对的,民警将送达《责令接受婚姻家庭关系服务指导令》。当事人在收到指导令后到指定机构报到,由专业人员进行初次接待后,将开展专业需求评估,与当事人共同商定个性化服务计划。

据了解,婚姻家庭关系服务指导有多种形式,包括一对一咨询、夫妻联合访谈、家庭会议、角色扮演练习、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线上指导等。服务内容涵盖婚姻关系评估与调适、亲子沟通与家庭教育指导、情绪管理与冲突化解技巧训练、家庭角色认知与责任意识提升等多个方面。服务结束后,指导机构向作出指导令的公安机关和同级妇联提交《服务完成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服务过程、当事人配合程度、关系改善建议等。妇联组织将指导基层妇联参与跟踪回访,确保服务效果持续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