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你们老朋友严毅龙律师。过年回老家崇明,发现大家茶余饭后聊得最多的就是即将进行的宅基地确权这事。作为崇明人,我想掏心窝子和大家聊聊,这次确权到底意味着什么。
首先纠正一个说法:这次确权不是简单的“上户口”,而是“上产证”! 这意味着你的房子从此有了法律意义上的“身份证”,不仅是住的地方,更是你家实实在在的房产证。但正因为重要,一些藏在深处的“雷”,这次不排干净,往后真可能炸在子女手里。
一、确权是给不动产上“法律钢印”,别让谦让变官司
我处理过不少崇明本地的案子,当年兄弟分家,大哥让半米给小弟盖厨房;或者邻居之间,墙基往东挪三十公分,大家口头一句“没事的”就过去了。现在确权,要四邻指界签字,这些“模糊地带”就藏不住了。
作为律师,我必须提醒: 如果现在因为碍于情面,在界址不清的情况下就签字确认,等于在法律上认可了现状。等证发下来,你家那块地法律上就固定了,将来想再主张权利,对不起,只能上法院。现在觉得撕不开脸,将来可能就得让子女去法庭上撕。
二、城里户籍的崇明子女注意:房子在,根才在
很多老乡全家进了城,户口也迁出去了,觉得老家房子早晚是孩子的。没错,城镇子女可以继承,但法律有个硬杠杠:地随房走,房在地在,房塌地收。
什么意思?如果这次确权时,家里因为多子女谁继承、谁翻建没谈拢,导致无法登记确权,房子就是“无主”或“争议”状态。老房子一旦自然倒塌变成危房,村集体是有权收回宅基地的。等你想起来回乡养老,地没了,根也就断了。这次把继承份额敲死在产证上,是给后代留一条回家的路。
三、“外嫁女”的权益
这是我最想对崇明姐妹们说的。很多“外嫁女”虽然户口迁出,但如果父母去世发生遗产继承,或者当年你出资建房了,法律上你就是权利人。如果兄弟在登记时,直接把你名字抹掉,记住,你是利害关系人,有权在公示期提异议,有权要求登记上你的名字。 一旦错过公示期,登记完成,再想改就要打确权官司,耗时耗力。
最后,作为崇明人,我再多啰嗦几句:
这次确权,政府推动,政策窗口期开在这里,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成本最低的时候。家里有分家单的,翻出来;和邻居有墙根纠纷的,请村委会坐下来写个字据;兄弟姊妹有继承分歧的,趁大家都在家,签个协议分分明。
别把今天的“不好意思”,变成明天子女对簿公堂时的“翻脸无情”。 咱们崇明人讲究个清清白白,房子的事,更要清清爽爽。
大家对这次确权有啥疑问,或者你家遇到过什么宅基地的扯皮事?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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