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生效判决不服申请检察监督时,常遇到材料提交后石沉大海的情况,根本原因在于没抓住检察机关审查的核心——判决理由与证据不符。这一问题直接关乎判决是否建立在扎实的证据基础上,是检察官初步审查时的重点关注对象。

判决理由缺乏证据支撑是最典型的情形。判决书中载明的裁判理由,在双方提交的全部证据中均无对应材料可以证明,理由与证据之间形成断层,判决结论如同空中楼阁。比如有当事人的案件,原审判决认定其欠工程款,但所有证据只能证明双方存在工程合作关系,没有任何付款凭证能支撑欠款的结论,这种情况就是理由无证据支撑,检察官极易发现逻辑链条的缺失,从而触发进一步审查。

证据采信明显失衡也是常见情形。裁判文中虽援引了部分证据,却对当事人提交的关键证据未予充分评价,要么回避不论,要么仅以证明力不足轻描淡写带过。若当事人的证据是原始书证、客观物证,对方仅为单方陈述,而判决未合理说明即采纳后者,这种采信失衡就构成审查重点。申请材料中应并列呈现双方证据,附上简明对比分析,让断裂一目了然。

事实应查未查则因程序性问题导致证据缺失。原审中当事人依法申请调查取证、鉴定或责令对方提交证据原件,法院无正当理由未准许,导致影响案件结果的关键事实未查清。比如申请调证被拒,潜在证据的缺失直接导致事实认定错误。申请时要整理好书面申请、法院不准许的裁定或记录,清晰论证该证据对核心争议的证明价值,说明其缺失如何影响事实认定。

申请检察监督时,材料组织要做到三点:标题与摘要直接点明核心,在首页摘要中明确本案存在判决理由与关键证据不符的错误,概括具体情形;论证用对比式陈述,采用判决认定……但现有证据表明……关键证据证明……故认定矛盾的结构;制作证据对照清单,用表格或图表可视化揭示断裂所在。

申请检察监督本质是一场以证据和法律论证为核心的专业对话,成败不在情感的强弱,而在能否精准地将案件问题转化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所能识别与审查的专业议题。判决理由与证据不符正是这样一个核心的、可审查的专业议题,精准抓住它,比盲目提交多份材料更有效,能让案件快速获得检察官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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