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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媒体报道称,我国无人机企业大疆正式向美国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推翻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将其产品列入“受管制清单”的决定。

大疆在诉状中指出,FCC的这一决定不仅超越了其法定权限,也未遵守正当程序,甚至违反了美国宪法。

此前,大疆曾试图通过行政复议解决问题,但未果。

大疆认为,FCC的依据仅是一份笼统讨论外国无人机风险的评估报告,并未拿出大疆产品构成安全威胁的具体证据。

更令大疆不满的是,在整个过程中,公司未收到任何官方通知,也无法针对不存在的证据进行辩护。

讽刺的是,该决定最大的受害者其实是美国自身。

据统计,美国大量公共安全机构,如消防和搜救部门,都依赖大疆无人机执行任务。将大疆列入黑名单,意味着这些机构将被迫花更多钱,使用性能更差的替代品,直接影响其工作效率。

美国专业网站也发文支持大疆,指出FCC从未证明大疆构成安全威胁。

这起案件之所以具有超越商业纠纷本身的意义,在于它撕开了一道口子,让我们得以窥见美国对华科技封锁政策在具体执行层面的内在矛盾与逻辑困境。

以俄亥俄的农田、加州的火灾现场和得克萨斯的治安巡逻为例,我们从中便可发现FCC的决定不仅站不住脚,更暴露了其政策在现实面前的多重撕裂。

先从大疆的诉讼策略说起。

这家公司选择了一条在许多人看来艰难、但却极为精准的法律路径。

它没有陷入“是否威胁美国国家安全”这个无法自证、对方也无法证伪的政治泥潭,而是直接切入了一个更核心也更让FCC难以招架的战场——美国的行政程序法和宪法正义。

大疆指控FCC“越权”、“程序不当”和“依据违宪”,这三点直指的不是大疆“有没有问题”,而是FCC“有没有权力这么干”、“有没有按规矩办事”。

按照美国国会制定的《安全可信通信网络法案》,FCC只有在收到特定制造商的特定产品被认定构成国家安全风险之后,才有权将其列入管制清单。

但FCC拿出的是什么?是一份从未提及大疆及其任何具体产品的“跨部门评估”,这份评估笼统讨论了所谓外国无人机的一般风险,却从未给出针对大疆的具体证据。

就像警察要抓人,拿出的不是逮捕令和证据,而是一份《关于本市犯罪形势的分析报告》。大疆抓住了这个逻辑漏洞,它在告诉美国法院:你的行政分支为了政治正确,连自己立法分支定下的规矩都不遵守了。

更讽刺的是程序问题。

一个号称程序正义至上的国家,在对一家企业施加市场禁入的极刑前,居然没有给对方任何申辩、反驳、甚至知情的机会。大疆是在产品被列入清单后才得知这一决定,此前从未收到任何官方通知,不清楚进行评估的跨部门机构由谁组成,也不知道FCC决定的依据是什么。这印证了一个道理,当政治狂热压倒商业理性时,最先被抛弃的,恰恰是他们自己天天挂在嘴边的规则。

大疆引用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直指《2025国防授权法案》第1709条本身就是一部恶法,因为它要求FCC在期限内必须行动,哪怕没查出问题也得行动,这在法律上构成一种未经审判的立法惩罚。

大疆不是在美国求开恩,而是在用西方最尊重的程序正义,去撬动西方对华政策的政治正确。

如果说法律层面的博弈还有待法院裁决,那么政策层面的荒诞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FCC禁令最致命的矛盾,在于联邦政府的政治逻辑与地方社会的生存逻辑之间的严重撕裂。一组数据足以说明问题,美国87%的公共安全无人机来自大疆,超过80%的州和地方公共安全机构,包括消防、治安、搜救等部门,都依赖大疆执行野火扑救、人员搜寻等任务。对于华盛顿的政客来说,遏制中国科技崛起是最高政治正确,哪怕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也要在关键领域脱钩断链。

但对于加州山火前线的消防队长来说,野火不等人;对于遭遇洪灾的社区搜救队来说,人质不等人;对于偏远地区的治安官来说,巡逻任务不等人。

在他们眼中,大疆无人机不是“中国制造”的政治标签,而是能够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拯救生命的工作工具。

如果不能用大疆,他们面临的选择是:花三倍的价格去买一台性能只有一半的美国产品,还是让队员冒着生命危险进入火场?FCC的这个决定,实际上是在逼迫美国的地方政府在美国联邦政府和美国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之间做选择题。

这种精神分裂必然催生两个结果。

一是灰色市场的兴起,既然联邦政府不让买新的,二手大疆无人机的价格可能被炒高,甚至出现规避监管的改装机,禁令无法消灭需求,只会让需求转入地下。

二是地方对联邦的柔性抵抗,越来越多的美国地方政府可能以公共安全紧急状态为由,申请豁免或延缓执行FCC禁令,这将是美国内部治理体系的一次巨大内耗。

所以,在这起诉讼的终局里,我认为势必会深刻影响未来中美科技企业的生存法则。

大疆此次上诉,实际上是在试探底线,即在美国所谓国家安全的黑箱面前,一家外国企业是否还拥有最基本的法律人格。

如果法院最终支持FCC,哪怕只是程序上的支持,那就等于说,在美国,国家安全的审查可以完全脱离事实、证据和程序,变成一部纯粹的政治绞肉机。这对全球供应链的打击将是灾难性的,任何一家跨国企业都可能在某一天因为一份泛泛的报告而被剥夺市场。

但如果大疆的论点得到法院的认真对待,那将给所有在高科技领域与美国博弈的企业一个巨大的启示——不要害怕在他们的主场打官司,要敢于用他们制定的规则,去挑战他们的政治操弄。

从这个角度而言,它甚至意味着中国企业已经从产品输出和被动合规的阶段,进入到了规则博弈和法律反制的新阶段。

FCC将大疆列入清单,是地地道道的七伤拳,伤人未成先损自身。

而大疆的起诉,揭开了皇帝的新衣,让全世界看到,那个号称法治完备、程序公正的美国,在面对一个它无法通过市场竞争击败的中国对手时,其逻辑是何等混乱,其内部是何等撕裂。

所以,无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大疆都已经用自己的行动证明,在高科技领域的全球博弈中,沉默和忍耐不是唯一的选项,拿起法律的武器,在对手的舞台上唱一出逻辑严密的反击戏,同样是一条值得尊敬的突围之路。

本文作者 | 东叔

审校 | 童任

配图/封面来源 | 网络

编辑出品 | 东针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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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公开资料分析推测,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决策或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