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星新闻记者收到西安市某小区业主夏某某反映,他因车位租赁纠纷与一房地产开发商子公司对簿公堂。在查询案件二审公开信息时,夏某某发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名为惠某某。据他查询的公开资料显示,惠某某为陕西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夏先生告诉红星新闻,他与这一子公司的官司已经二审判决,目前自己正申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他出于好奇在企业咨询查询系统搜索相关信息,发现该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近期变更为惠某某。进一步查询发现,惠某某是房企二十多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当事人:已从律所辞职

陕西某律师事务所官方微信账号在2022年2月6日发布的文章显示,惠某某为该律师房地产建筑部律师,2019年进入该律所工作,2020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文章还介绍,惠某某服务于西安某房企及其各子公司等多家房地产企业,参与各顾问单位多种类合同的拟定、审核及完成各类诉讼、非诉业务的处理,并提供法律培训服务,为各顾问单位风险防范提供有力保障,但在9日当天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惠某某后,该文章已被删除。

同时,红星新闻记者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到,惠某某为上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备执业证,首次批准执业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主管机关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

红星新闻记者在天眼查公开信息检索到,惠某某目前担任了二十多家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中有五家公司被法院下达了限制消费令,而惠某某本人也身背36项限制消费令。最新的限制消费令显示,惠某某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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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上关于惠某某的公开信息

2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惠某某,他称自己目前不是律师,已经从上述律师事务所离职,目前就职于某房企。惠某某称:“我本来就是公司的(员工),这是一个正常的职务任命而已,这是我们公司内部的事情。”

2月10日,红星新闻从上述律师事务所获悉,惠某某的确已从该律所离职。

2月25日下午,相关房企公共关系部门一名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惠某某确系该公司员工,其在2024年5月入职,他之前是在西安几个项目上担任执行董事或总经理的职位,且是基本已经清盘的项目,为解决后续的一些问题,所以也让其担任了多个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惠某某不存在是其他律所律师的情况。

法律人士:入职企业应及时注销律师证

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魏桢培律师分析认为,关于一人担任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在法律上虽无明确数量限制,在实践中也存在,但此举会带来风险,特别是信用风险的传导与叠加。当其中一家公司陷入纠纷、其法人被下达限制消费令时,该个人担任代表人的其他关联公司的信誉与运营也可能受到牵连。此外,若关联公司间存在资产或业务混同,在司法实践中还可能引发法人人格否认的风险,导致关联公司之间需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律师兼职是否违规这一问题,魏桢培律师指出,根据司法部2020年发布的《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专职律师在执业期间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属于违规兼职。因此,若惠某某尚未注销律师证,而是在律师执业期间受聘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则涉嫌违规。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佳颖认为,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及司法部相关规定,专职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否则属于违规兼职,可能面临警告、停业整顿甚至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若其已从律所离职并入职企业,应尽快办理律师执业信息变更或注销手续,以符合规定、规避风险。

一人担任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在集团化企业中较为普遍,尤其常见于房地产、金融等领域。这种安排有助于统一管理和决策效率,也常被用于隔离核心高管的个人风险。但法定代表人仍需对外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可能因公司涉诉而面临失信惩戒等风险。企业虽可通过内部协议明确责任归属,但对外法定责任无法完全免除,因此需谨慎设置并加强合规管理。

2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相关方面了解到,律师一般从相应的律所离职,本人需要申请注销执业资格证,如果律师本人长期不注销,应由其之前所在的律所申请注销。

红星新闻记者 钟梦哲

编辑 包程立

审核 王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