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危险驾驶类常见多发案件中发现,部分案件的侦查取证环节存在操作不规范、程序不完备等问题,此类取证瑕疵在庭审中易成为辩护律师重点质疑的焦点,不仅影响单个案件的指控效果,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损耗司法公信力。

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凝聚检警办案共识,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近期精心选取了被告人不认罪认罚且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李某某危险驾驶案、段某某危险驾驶案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特邀公安机关侦查人员40余人走进法庭,全程旁听案件的审理过程。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证据链进行系统出示与逻辑严密的阐述,辩护律师则依法对在案证据展开质证,其间,不乏对取证程序、实体的关键细节进行深度辨析,相互之间充满抗辩性,整个过程清晰展现了证据资格和证明力在法庭上的最终检验标准,让观摩民警对取证规范性的重要性有了直观而深刻的认识。通过“以案为镜”“以听促学”,促进检警双方在证据标准、取证要求上的理解和衔接,推动从“侦查”到“审查”再到“审判”的视觉转换,形成以庭审证据要求倒逼前段取证规范化的共识。

下一步,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将总结此次庭审经验,在此类案件办理中持续强化监督职能,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制约,共同提升办案质效,筑牢办案根基。

记者 冯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