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市场监管局在对平台外卖商家信息进行比对时发现,某外卖平台入驻的1家网络餐饮店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多处疑点:国徽与日常印发的版式颜色存在色差,公章为电子公章,日常监管人员人名与人名间使用标点符号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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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核查,经查实,发现涉事商家使用伪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目前,霞浦县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商家进行立案查处。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
霞浦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外卖时擦亮眼睛,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果断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同时该局将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陈长飞 通讯员 陈新芹
编辑 | 冯世玺
审核 | 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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