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质品及网络餐饮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营造安全、放心、健康的消费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涉及以下情形的肉制品及网络餐饮服务的违法犯罪线索,均在征集之列。

(一)食品性禽、畜、兽、水产类动物养殖、运输、贮存过程中使用“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绿”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超范围、超限量、不遵守停药期、休药期规定使用“恩诺沙星”、“安乃近”等限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

(二)食品性动物养殖企业(户)违反规定,将病死、濒死禽、畜、兽、水产类动物进行销售,可能流向食用领域;非法收购、屠宰、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性禽、畜、兽、水产类动物及其肉类制品。

(三)违反国家规定,私设屠宰厂(场)从事非法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在屠宰环节非法注水注药、添加使用瘦肉精、肾上腺素等非食用物质;使用工业松香、沥青等禁用物质用于屠宰后食品性禽、畜、兽动物脱毛;非法买卖、伪造、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四)在肉类生产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使用鸡鸭肉等低价肉冒充高价牛羊肉、驴肉,以调理肉冒充原切、鲜切肉,使用“糟头肉”、毛皮动物胴体等劣质原料;在肉制品加工中滥用工业双氧水、甲醛、吊白块、工业火碱、禁用农药等非食用物质对肉制品进行漂白、防腐、浸泡等。

(五)违反国家关于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公告规定,运输、存储、销售走私冷冻肉类及其制品、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六)夜市、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校园周边摊点及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场所,在肉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使用“苏丹红”“硼砂”“罂粟壳”等禁用食品添加剂和其他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添加使用“亚硝酸盐”“日落黄”等限用食品添加剂;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制售假冒伪劣旅游风味食品特产。

(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依法履行审查登记、日常监管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制止不力、未按规定停止服务,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无证无照经营,伪造、变造食品经营许可证照、健康证,超范围经营;加工过程不规范,非法使用禁用食品添加剂和其他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合格原料、配送环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八)其他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时间、地点、类别等,举报违法犯罪事实要有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必要的证据。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线索举报方式

鼓励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涉及制售假劣肉制品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及行业“潜规则”。

(一)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736-2912555

举报地址:常德市武陵区青年路968号

(二)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0736-12315

举报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朗州路1889号

(三)常德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0736-7958898

举报地址:常德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998号)

特此通告。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德市公安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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