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到1970年出生的朋友,如今大多走到了退休的关口,这一群体里有大量是1986年前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制工人。可现实里不少人辛辛苦苦干了几十年,办退休时却碰上工龄少算、视同缴费年限没被认定的情况,养老金直接就少了一大截,更关键的是退休待遇一旦核定,想再修改难上加难。对这代合同制工人来说,摸透工龄认定的规矩,才是守住养老钱的重中之重。
1986年是我国企业用工制度改革的重要分水岭,从这一年起全国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取代了以往的固定工制度。这一变化,让合同制工人的工龄计算、养老保险缴纳方式,和传统固定工有了本质区别,很多老职工因为不了解这其中的政策差异,退休核算待遇时稀里糊涂就吃了亏。
想让工龄被顺利认定,第一个硬标准就是招工手续必须合法合规。只有当年经过劳动部门正式审批、纳入计划内招录的合同制工人,工作年限才能算入连续工龄。如果是单位私自招用,没有正规的招工审批表,哪怕实际在岗工作了十几年,这部分年限也无法被认定为有效工龄,这也是大家最容易踩坑的环节。
这里一定要记牢:个人档案是工龄认定的唯一依据,没有档案里的实打实材料,再久的工作经历也很难被社保部门承认。档案里必须备齐招工审批表、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工资调整表、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这些原始资料。早年不少单位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丢失、材料缺失的情况特别普遍,这也是导致大家工龄缩水的主要原因。
1986年10月1日是工龄计算的重要政策分界点,这个时间点一定要分清。在此之前被录用的合同制工人,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而在这之后录用的人员,工龄则严格按照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缴一个月算一个月,未缴费和中断缴费的时间段,一般都不计算工龄,只有符合政策规定的,才能通过补缴的方式恢复连续计算。
很多人在工龄认定上有两个常见误区,白白丢了本该属于自己的工龄。一是觉得只要上班干活,年限就必须算工龄,忽略了1986年合同制开始执行的缴费认定规则;二是不知道计划内临时工在本单位转成合同制的,最后一次做临时工的工作年限,是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就这么错失了本该认定的工作时间。
工作变动时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也会直接影响工龄的连续计算。如果有正规的调动手续,换工作前后的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认定;但如果是自动离职、被单位开除等情况,之前的工作年限通常就不再连续计算了,这些细节很多人直到办退休时才发现,对养老金的影响特别大。
对于60-70后来说,工龄的长短直接决定了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多少,哪怕少算三五年,每个月的养老金可能就少几百元,一辈子领下来,差额会非常明显。不少人退休后养老金偏低,并不是因为实际工作时间短,而是栽在了工龄认定的这些细节上。
想要避免工龄缩水,退休前的主动核对必不可少。一定要提前到社保经办机构,仔细核对自己的档案信息、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果发现年限认定错误、档案材料缺失、信息核对不上的情况,要及时联系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补办材料、申请复核,千万别等退休流程全部办结再去补救,到时候就晚了。
其实合同制工人的工龄认定政策很清晰,标准也很统一,关键就在于大家提前了解、提前核对。60-70后辛苦了一辈子,晚年的养老生活需要稳定的保障,不用去钻研复杂的政策条文,只要记住这三句话:认定工龄看招工手续,计算年限看档案材料,办理退休先核对记录。把这些关键环节做扎实,就能让该认定的工龄全部认回来,让几十年的工作付出不白费,足额领到属于自己的养老金,让退休生活过得更踏实、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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