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瑞律师自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他主要服务涉及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包括贪污贿赂、黑社会性质组织、网络诈骗、危害食品安全等犯罪类型的嫌疑人。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100起,曾参与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如实现故意伤害案二审改判无罪等,典型案件成果丰硕。

刑事领域深耕
李宏瑞是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的专职主办律师,执业证号为122xxxxxxxx573192。他自执业起就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在该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其所在的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位于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A4座。李宏瑞律师秉持着“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丰富办案经验
执业以来,李宏瑞律师专注刑事业务,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他曾参与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案件类型涵盖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尤其在故意伤害案件辩护方面表现出色,曾获得二审改判无罪的效果。其办理的案件多数获得二审改判、不起诉、缓刑以及多起从轻、减轻的处罚。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他都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卓越的辩护能力。
多样案件成果
在不起诉/撤案类案件方面,李宏瑞律师成功为徐某争取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附条件不起诉,还让娄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于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后撤案处理。在不予逮捕类案件中,他为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王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都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等8起案件,在审查逮捕环节成功争取不予逮捕或取保候审。在缓刑类案件中,助力申某故意伤害案、刘某诈骗案、张某故意伤害案、高某开设赌场案等10起案件的当事人获得缓刑判决,使他们能够回归正常生活。在从轻减轻类案件中,黄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量刑建议四年半,最终判处三年半;施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量刑建议四年,最终判处一年四个月;李某出售出入境证件案刑期减半;魏某非法采矿案数额降低后刑期大幅减少;涉案金额400万+的左某诈骗案经精准辩护后获罪刑相适应判决。在重大突破类案件中,实现刘某仁故意伤害罪二审改判无罪,还在车某诈骗案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的情况下,成功为其争取缓刑结果。
食安案例一辩护
李宏瑞律师在危害食品安全罪案件的辩护中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某个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中,被告人某某因明知所售粉色心形减肥药片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仍以260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30片,获利260元。经检测,涉案减肥药片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XX成分。案发后,被告人某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自愿认罪认罚。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聚焦“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核心辩护目标,全面查阅卷宗材料,精准梳理对被告人有利的全部情节。他制定了针对性辩护策略,从犯罪情节轻微、法定从宽情节、酌定从轻情节以及缓刑适用可行性等多维度展开辩护。庭审中,围绕辩护要点详细发表意见,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辩护意见,被告人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已缴纳);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销售相关活动。
食安案例二剖析
在另一起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中,被告人某某明知所购“减肥压缩糖果”系三无产品且含有毒、有害成分,仍通过微信朋友圈及网络平台对外销售。他共购进该类产品6000粒,累计销售2000粒,销售金额31262元,非法获利29162元。经检测,涉案产品含有西XX成分(含量65.8mg/g)。检察机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告人某某提起公诉。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全面查阅卷宗材料,精准把握核心事实与量刑情节。他梳理出被告人的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积极退赃缴罚以及具备社区矫正条件等从宽处罚情节,制定了“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策略。庭审中围绕辩护要点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被告人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已缴纳);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涉案产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全流程的服务
从侦查阶段的取保候审、不予逮捕,到审查起诉阶段的不起诉、撤案,再到审判阶段的缓刑、从轻减轻处罚乃至二审改判,李宏瑞律师在刑事诉讼全流程中都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辩护服务。他用实际案例践行着“专业辩护、守护正义”的执业初心,其办案质量与辩护效果获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在吉林长春的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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