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关于战国楚国重臣昭阳的封邑地望,民间说法、地方解读乃至部分文史普及内容,长期存在明显偏差。不少人将昭阳封邑与后世出现的兴化县直接挂钩,甚至把昭阳与“昭阳镇”“昭阳故里”强行绑定,使得真实历史被不断带偏、混淆、误读。事实上,只要回归唐、宋两代最权威的国家级正史与地理总志,抛开后世附会与民间传说,就能清晰看到一条统一、稳定、不容置疑的史实:昭阳的封邑之地,自始至终都是海陵县,而非其他地域。
唐代是古代地理文献体系成熟、记载最为严谨的时期,也是目前所见最早明确记载昭阳封邑地望的朝代。《元和郡县志·卷二十二·淮南道·海陵县》(唐·李吉甫)原文记载:海陵县,本汉旧县,属临淮郡,古勃海之地,楚昭阳食邑于此。这段文字信息清晰、指向明确,直接将昭阳的食邑锁定在海陵县境内,没有任何歧义,也没有牵扯其他地域。作为唐代官修全国地理总志,《元和郡县志》取材于朝廷档案、前代国史与地理图籍,权威性远高于后世地方志与民间传说,是考证昭阳封邑最核心、最可靠的第一手文献。
进入北宋,全国性地理总志全面继承唐代定论,再次确认昭阳封邑归属海陵县。《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三十·淮南道八·泰州·海陵县》(北宋·乐史)原文记载:海陵县,古勃海之地,楚令尹昭阳食邑。该书编纂于北宋初年,广采汉魏至唐的官修文献,不采野史、不录传闻,依旧只提“海陵县”,与唐代记载一字相承,足见北宋史学界对昭阳封邑地望的认知高度统一,从未出现过“封于兴化”之类的说法。
南宋时期,多位史学大家在通史与地理专著中,再次强化这一结论,表述更加简练、明确。《通志·地理略·都邑序》(南宋·郑樵)原文记载:楚封昭阳于海陵,即汉海陵县。郑樵治学极严,强调“考古必据旧史”,特意点明“海陵”就是汉代海陵县,严格区分古地名与后世行政区划,避免以今释古、以后释前的错误。另一部南宋地理名著《舆地纪胜·卷四十·淮南东路·泰州·古迹》(南宋·王象之)原文记载:昭阳食邑,在海陵县。全书专考古迹地望,记载极简却精准,进一步夯实了昭阳封邑在海陵县的历史定论。
从唐代到南宋,四部国家级权威文献,记载完全一致、口径完全统一、地域完全相同,全部指向海陵县,形成一条完整、严密、不可推翻的史料证据链。反观长期流行的“昭阳封兴化”之说,完全不符合历史建制与史学规范。兴化县设立于五代杨吴武义二年(920年),是从海陵县北部析置而出的新县。唐代成书时,兴化县尚未出现;宋代虽已设县,但正统史书恪守“记古史用古地名”原则,记载先秦人物封地,一律使用汉代以来沿用千年的“海陵县”,绝不可能以后世新县倒推古代封地。所谓“昭阳封兴化”,本质是后代地域附会,并非正史记载。
更重要的是,唐宋文献只说昭阳“食邑海陵”,并非封君建国,昭阳也绝不称“海陵君”。很多人被带偏,正是混淆了“食邑”与“封君”的本质区别。战国时期,食邑仅代表贵族在该地享有租税、赋税收益权,不拥有治民、驻军、建国的权力;真正的封君,才会以封地为号,称为“某某君”。按照当时制度,如果昭阳以海陵为封国,理应号为“海陵君”。但翻遍先秦、两汉、唐、宋所有正史文献,均只称其为“昭阳”“上柱国”“令尹”,从未出现“海陵君”三字。这一关键制度细节,足以证明:昭阳只是在海陵享有食邑、收取赋税,并非以海陵为封国,更不是海陵封君。
综合所有正史记载与制度考证,可以得出明确结论:后世将昭阳封邑随意迁移、绑定后世县域、附会地方地名的说法,均是脱离正史、主观演绎的错误解读,长期以来不断误导大众认知。真正可信的历史记载清晰表明:战国楚昭阳的食邑之地,为汉代沿袭而来的海陵县,即今泰州海陵核心区域;其性质仅为经济食邑,只收租税、不治民、不称君,与五代以后析置的兴化县无直接建制关联。
历史研究最忌以后释前、以俗乱史、以附会代正史。昭阳封邑在海陵县,是唐宋权威文献一以贯之的定论,是经得起考证、经得起比对、经得起逻辑推敲的真实历史。只有回归正史原文、厘清古今建制、区分食邑与封君,才能走出长期被带偏的认知误区,还原江淮东部先秦历史的本来面貌,为地方历史文化正本清源。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