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农民朋友一辈子守着宅基地,盖房安家过日子,常有人问宅基地能不能买卖、咋买卖才不违法?不少人因为摸不清规矩,私下交易最后闹得不可开交,钱房两空的也不在少数。今天就用大白话把宅基地买卖的规矩讲透,记住这“1不买、2要符、3可做”,咱农民交易宅基地心里有底,不吃亏、不踩坑!
一、1不买
咱先把最为关键的规矩记牢: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永远属于村集体,不管是谁,花多少钱都不能买!很多人说“我买了谁家的宅基地”,其实买的根本不是地的所有权,而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这一点可别搞混了。
宅基地是村集体分给咱农民盖房住的,就像村里的菜园子,咱能种能收,但不能把菜园子本身卖给别人。要是有人说能把宅基地所有权卖给你,那绝对是骗人的,哪怕签了合同,也是无效的,到头来只能自己吃闷亏。咱农民交易,只谈使用权转让,不谈所有权买卖,这是底线!
二、2要符
想合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随便找个人交易就行,须符合两个硬条件,这是法律定的规矩,缺一不可,咱农民可别心存侥幸。
1、交易双方要符“同集体”,跨组跨村都不行
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说白点,就是只能卖给本村本集体的乡亲,可别简单看户口本上的村名。有些行政村分了好几个集体经济组织,哪怕是一个村的,跨组转让也不行;外村的、外乡镇的,哪怕离得再近,也不能随便买。
为啥定这规矩?因为宅基地是村集体给本村人的福利,要是随便卖给外村人,就占了本村集体的便宜,损害了全村人的利益,这样的交易村集体不会同意,也办不了过户,私下交易早晚出问题。
2、受让方要符“一户一宅”,有家有宅不能买
想买宅基地的乡亲,须符合“一户一宅”规定,也就是说,自家名下没有宅基地使用权,才有权购买。要是已经有了一处宅基地,再买第二处,哪怕是同村交易,也是违法的,村集体不会批,过户也办不了。
这是为了防止有人囤宅基地、占资源,保证咱村里每家每户都能公平分到宅基地盖房。要是明知对方已有宅基地还卖给他,最后交易无效,钱和地都可能扯不清,咱农民挣点钱不容易,可别因小失大。
除了这两个核心条件,还有一个关键步骤:须经过村集体(村委会)同意!私下和邻居签个合同就交易,看着省事,其实后患无穷。哪怕是同村同集体、符合一户一宅,没经过村集体同意,这个交易也是无效的,国家也不认可。村集体是宅基地的所有权人,只有村集体点头了,交易才算名正言顺,后续才能顺利办过户登记。
三、3可做
只要符合上面的两个条件,经过村集体同意,咱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交易就受法律保护,这三件事都能放心做,交易方式明明白白,不用藏着掖着。
1、可做“钱地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权
这是最常见的交易方式,买方按商量好的价格付房款,卖方把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的房子一起转让给买方,双方签正规的转让合同,村集体盖章同意,再去办宅基地使用权过户登记,钱清、权清、账清,这样的交易踏踏实实,不怕后续出纠纷。
这里要提醒一句: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必须和地上的房屋一起转,房子和地是绑在一起的,别只谈地不谈房,免得留漏洞。
2、可做“地地互换”,邻里互换各取所需
要是两家乡亲都符合交易条件,村集体也同意,还能互相交换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是“地地交易”。比如张家的宅基地离大路远,李家的离大路近,两家商量好互换,既不花钱,又能各取所需,这样的互换只要走正规流程,签合同、村集体同意、办过户,也是合法的,邻里之间互相方便,还不违反规矩。
3、试点地区可做“县域内交易”,跨村跨乡不跨县
现在为了盘活村里的闲置宅基地,不少地方成了改革试点,这些试点地区的乡亲,还能做“县域内交易”,但必须符合四个前置条件:仅限试点地区、仅限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仅限本县范围内(能跨村跨乡但不能跨县)、仅限符合条件的本村集体成员家庭。
哪怕是试点地区,城里人也不能买咱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这一点始终没变,别想着把宅基地卖给城里人,哪怕价格再高,也是违法交易,最后只能合同作废,还可能惹上官司。
宅基地是咱农民的根,是安家立业的根本,交易的时候千万别图省事、贪便宜,一定要按规矩来。记住“1不买、2要符、3可做”,不碰所有权买卖的红线,符合同集体、一户一宅的条件,经过村集体同意,走正规的过户流程,这样的交易才合法、才安心。
要是拿不准自家的宅基地能不能交易、该咋交易,多问问村委会,多学学村里的规矩和国家的法律,别听别人瞎忽悠,私下签合同。咱农民过日子,图的就是平平安安、顺顺利利,宅基地交易把规矩摸透,才能守住自己的家,守住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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