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陕西高院、解放军西安军事法院联合发布新时代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6件典型案例。其中,长安区人民法院报送的“王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案”入选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2023年,甲公司承包某保电力供应安全沟道项目,将其中部分基坑挖土方开挖工作劳务分包给乙公司,期间某部队巡线员发现该项目施工涉及国防通信线路,向项目部送达了《维护国防通信线路安全通知书》。

2023年3月25日,该项目部在基坑开挖前进行管线调查工作,工长王某带领李某(某乙公司负责人)、皇某施工,由皇某人工开挖、李某驾驶挖掘机辅助捞土。李某驾驶挖掘机作业时看到施工区域有一处印有“某部队”字样的光缆标识,在未通知通信部门、未咨询项目技术人员的情况下使用挖掘机捞土,在距离光缆标识垂直距离约4米左右处将国防光缆挖断。王某在现场向项目部负责人汇报,部队巡线员及抢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了抢修,阻断历时155分钟。

被挖断的光缆系某部队维护的一级通信光缆干线,为重要保障通信线路,阻断涉及多个重要保障单位,发生在重要信息通信保障期间,导致多个重要保障单位通信业务中断,对军事首脑机关及重要指挥中心、飞行训练任务和演习任务等通信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施工作业范围内有国防光缆标识的情况下,轻信能够避免,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进行施工,将国防光缆挖断,导致多个重要保障单位通信业务中断,对军事首脑机关及重要指挥中心、飞行训练任务和演习任务等通信业务造成重大影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以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5年2月24日,法院判决王某犯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典型意义】国防通信光缆是保障部队军事通信、各部门协同等军事需要的重要设施,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军用光缆受到破坏,会对部队军事通信、军事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影响部队备战训练,危害国防利益和国家安全。本案对王某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有利于贯彻落实军事设施保护法的规定,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法治意识,有效维护国防安全,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打击危害国防利益、损害军队战斗力犯罪的决心和保障军事通信安全的坚定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