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巧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成功将一起拖延近六年的民间借贷纠纷从“保全控产”推向“当场和解”执行案件,让司法“保全金”真正转化为群众“和解金”,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彰显善意文明执行的司法温度。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杨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朋友李某借款50000元。李某当日通过银行完成转账,双方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2023年5月,杨某仅偿还11000元,对剩余39000元便开始百般拖延,至2023年下半年更是彻底失联,电话拒接、微信不回,李某维权陷入困境。无奈之下,李某于2024年11月6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在起诉阶段依法申请财产保全。法院随即对杨某名下财产开展查控,并于2024年12月,冻结其银行账户和查封其名下轿车一辆,为后续执行锁定了关键财产。随后,法院判令杨某偿还借款本金390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仍拒不履行,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该案由钦北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卢春光承办,执行过程中,法官查控到杨某账户有1万元存款,并对该款项依法进行了扣划。2026年春节后,2月24日节后首个工作日,卢法官到岗即梳理卷宗,发现尽管车辆已被查封,但具体下落不明,被执行人仍处失联状态,执行工作一度难以推进。

春节前后,申请执行人李某得知被执行人杨某已返回青塘镇老家过年,便多方辗转打听其下落,却始终未能见到杨某本人。转机终于在2月25日上午10点30分,李某在青塘镇某村意外发现杨某的踪迹,同时发现其涉案车辆正被隐蔽停放在乡间小路旁。担心车辆被擅自转移,李某第一时间向执行法官紧急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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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车辆

卢法官深知时间紧迫,即刻协调执行团队出发,驱车46公里赶往青塘镇某村。抵达现场后,发现车辆果然藏于极为隐蔽的角落,经申请人李某指认,确认为已查封的涉案车辆。彼时杨某仍在躲避执行,卢法官和执行团队一边持续多方排查其踪迹,一边主动联络其家属,耐心开展情理疏导与释法明理工作,最终促成杨某主动现身、配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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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李某指认已查封的涉案车辆

面对现场的执行干警,杨某的态度逐渐缓和。见李某与杨某均已在场,卢法官趁热打铁,当场向双方拆解利弊、分析风险:“若进入评估拍卖流程,车辆长期停放会出现贬值,双方还需承担评估、拍卖等额外费用,且处置周期长达三四个月。如今选择和解抵债,既能快速了结纠纷,又能最大限度减少双方损失,无疑是最优选择。”在卢法官的劝导下,杨某当即表示愿意履行,并对李某说:“李哥,我愿意用被扣划的存款加上这辆车,一次性抵清所有欠款。”李某见对方态度诚恳,随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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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双方当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

当日,双方当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杨某以被查封车辆抵偿剩余债务,并承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至此,这起拖延近六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执结,双方多年心结彻底化解。

从“保全控产”到“当场和解”,钦北区法院执行法官精准运用保全措施,快速响应当事人线索,并通过现场耐心沟通、释明法律后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这一做法不仅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避免了因财产处置可能带来的时间与价值损耗,以更高效、更经济的方式实现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体现了司法工作的智慧与温度。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文 | 庞萍

图 | 执行局整合

编辑 | 苏冬梅

审核 | 梁业盈

【2026年第3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