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25 年 11 月 28 日,央行等十三部委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后,虚拟货币交易领域受到了更为严格的监管,U 商作为虚拟货币承兑商,正面临着急剧上升的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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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诸多刑事风险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 U 商极易陷入的罪名之一。以张某等人的案件为例,张某、陈某、王某注册 “中币” 平台成为承兑商,通过买卖数字货币 USDT 获利。但他们明知交易资金为犯罪所得,仍采用 “炒币” 方式为犯罪所得掩饰、隐瞒,最终被判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在这类案件中,办案机关往往会从 U 商的交易经历、主观认知、聊天记录等方面,推定其是否对赃款存在主观认知。一旦被认定明知资金为赃款仍进行交易,且涉案金额超 190 万,就会被认定为 “情节严重”,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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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是 U 商常涉罪名 。黄某通过星火支付 OTC 网络平台成为承兑商,进行 “搬砖” 套利 。在交易过程中,他多次发现自己的支付宝和银行卡被限制使用和冻结,在明知交易平台资金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继续提供银行卡和支付宝账户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金额达 70 余万元人民币,最终被判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只要 U 商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且达到一定金额标准,即便没有退赃谅解,也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面对当前的政策环境与法律风险,U 商若想规避风险,必须严格合规操作 。要仔细核查资金来源,避免与来源不明的资金进行交易;留存完整的交易记录,以便在必要时证明自己交易的合法性;对于可疑的大额交易,要坚决拒绝 。国内对虚拟货币交易一直持严厉打击态度,U 商必须清楚认识到稳定币交易的违法性本质,不要心存侥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才能避免陷入刑事风险的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