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看着手中的公告,手中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中,原本喜庆的氛围瞬间凝固。“好好的一个年,被搞成这样。”他气愤地说道。当挡雨设施先被认定违建、撤销后又突遭强制拆除公告时,该怎么办?

在吉林四平繁华角落的一座商城里,发生过这样一起纠纷。1996年春,原所有权人为解决雨天渗水隐患,在商场外围开凿了挡雨设施。后来,邬先生机缘巧合取得了这座地下商场的所有权,为更好利用空间,他在挡雨设施上搭建了彩钢瓦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然而,商城一层门面房的老板认为彩钢瓦房严重影响店内采光,导致生意冷清,心中不满日益积聚,最终拨打了民生热线投诉。有关部门当日迅速受理,并告知邬先生限期拆除。邬先生通情达理,不愿给大家添麻烦,立即配合拆除了彩钢瓦房。可一层老板并不罢休,又要求邬先生限期拆除挡雨设施本身。

2023年10月,有关部门在送达拆除文件后又予以撤销。邬先生以为事情已经解决,便没再放在心上。谁知2024年春节,四平城鞭炮声此起彼伏、家家户户喜庆团圆之时,邬先生却突然收到了有关部门作出的《违法建设拆除公告》。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拆除决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行政机关必须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及申辩权。本案中,有关部门未能履行上述义务,违反了正当程序原则,属于程序违法。邬先生完全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