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1岁、有“TVB御用宫女”之称的前无线女艺人张韦怡(Gogo)向姑仔潘碧玉2020年入禀高等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控告姑仔诽谤中伤致她名誉扫地,因压力过大不幸小产,需寻求精神科医生专业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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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天(2日)开审,张韦怡指控姑仔2020年6月在社交平台并向传媒透露,指其“贪慕虚荣”、“贪钱”、“私吞”向潘父取得给予张的儿子教育基金100万元等,要求姑仔郑重道歉及逾468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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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仔则反指真心相信张韦怡“私吞”,涉案言论是道出“铁一般事实”,属法律上的“公正评论”,应获豁免法律责任,更指张韦怡事后“还击”,诽谤她“落降头”、“养鬼仔”等,向张韦怡反申索并拒道歉,张韦怡称只属事后“正当防卫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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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韦怡丈夫潘德鸿及母亲曾秀英,将被原告方传召出庭作供,今天亦有陪同张韦怡到法院,张韦怡在庭上釐清与姑仔关系,指2人曾是闺蜜相处融洽,直至对方向在社交平台并向传媒透露诽谤言论而交恶,更曾在九龙塘大宅被对方闹乞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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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得知小产胎儿停止心跳,被对方“递中指”而情绪激动,一度哽咽,亦强调过往她的报道有很多失实,丈夫并非拥有300幅地皮,是二房儿子,亦是富二代不觉常返工。

她在庭上亦透露6岁和母亲从内地来港,母亲曾当牙科医院护士,之后在林百欣及林建岳家中当了19年管家,自己在无綫收入微薄,每月约5000至7000元,家中有长期病患父亲,自母亲退休后,她要独自供养父母。

案件编号:HCA150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