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炎
来源:《历史研究》2025年第12期
摘 要北岳庙为国家级祠庙,其地处定州致使国家祭祀与地方政治产生关联,地方官府利用“国家祭祀的地方性”实施治理。唐玄宗统治前期,东北奚、契丹异动频繁,国家五岳四渎祭祀要求不断强化。定州地方长官基于本地治理需求,通过北岳祭祀与立碑,强化北岳神的军事护佑功能,以期消弭兵灾、稳固边疆。安史之乱后,定州地理格局、军事形势及国家礼制要求均发生重大变化,北岳庙成为河北藩镇与中央沟通的重要纽带,北岳祭祀及石刻持续发挥作用。唐代北岳祭祀与立碑不仅是仪式性行为,而且是“仪式加文本”的地方治理方略,在中国古代地方治理中具有普遍性。关键词:唐代 石刻 北岳祭祀 央地关系 地方治理
唐代五岳祭祀是学界传统论题,学者多从国家祭祀与民间信仰、礼制与宗教等视角切入,揭示山川信仰在国家与社会中的制度与思想定位。与五岳祭祀相关的各类石刻资料成为常用史料,其中,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北岳庙现存四通唐代祠庙碑,即唐玄宗开元九年(721)“大唐定州北岳恒山灵庙之碑”、开元十五年“大唐北岳祠碑”、开元二十三年“大唐北岳神庙之碑”及天宝七载(748)“大唐北岳恒山封安天王之铭”,自宋代以来颇受学者关注。此外,定州石刻馆现存开元二十四年“大唐定州刺史段公祈岳降雨之颂”残石幢一件,与北岳庙四唐碑亦有密切关联。
学界关于古北岳相关问题的成果颇多,其中北岳祭祀与古北岳地理位置是研究的两个重点。在前有研究基础上,关于北岳庙唐代石刻群的建立及其整体反映的特殊历史现象,以及与唐代地方官府地方治理的相关课题,均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鉴于此,本文从北岳庙四唐碑及定州段公祈雨石幢入手,从军事、礼制与地域社会诸角度,探讨国家级山川祭祀的地方性及唐代北岳祭祀的独特性,进而揭示国家级祠庙祭祀立碑与地方官府治理的微妙关联。
一、开元九年北岳祭祀立碑模式的建立
唐代五岳祭祀场所分为本地(地方)与非本地(京城)两种,北岳恒山的本地祭祀在定州。唐人认定的北岳恒山主峰位于定州恒阳县(穆宗即位,因避“恒”讳,恒阳县更名为曲阳县)北140里(唐里)处,即今保定市阜平县、唐县与涞源县交界处的大茂山,是清顺治十七年(1660)移祀山西大同浑源前的北岳恒山所在。唐代北岳庙位于定州恒阳县城(今保定市曲阳县)西部,《元和郡县图志》所谓“恒岳下庙,在县西四十步”,即唐代北岳庙,是唐廷所设祭祀北岳恒山的国家级祠庙。
北岳庙现存最早的唐碑,由定州刺史高豫于开元九年三月二十六日建立。碑阳额题“大唐定州北岳恒山灵庙之碑”,正书;碑阳内容为《大唐北岳府君之碑》,御史中丞韦虚心撰、宣义郎前邠王府参军直秘书省陈怀志行书;碑阴、碑侧为唐宋官方北岳庙祭祀题记。
本文先从韦虚心描述的神异故事谈起。碑文主要叙述唐玄宗先天二年(713)九月三日,朝廷遣使会同定州州县官员于北岳庙祭祀一事。此次官方祭祀动因来自定州呈给朝廷的报告,报告称瀛州清苑县人魏名确行至北岳庙,从遇到的两位五岳大使处偷听到九月三日五岳大神将齐聚恒山的消息。魏名确听得入神,迟迟不肯离去。五岳大使察觉后非常愤怒,遂将魏名确牵至庙中,施以责罚。北岳庙祝史杨仙童目击此事后立即上报定州刺史,刺史上奏朝廷,遂有九月三日朝廷遣使至北岳庙祭祀。
韦虚心为何编造这一故事,且将时间设定于“先天二年”?解决问题的线索应是碑文中的“我是五岳大使,发兵马六十万众,为国讨贼”,“发兵马”与“讨贼”似与一场战争有关。
关于这一问题,王昶认为,“考《旧唐书·元宗纪》,先天二年七月三日,窦怀贞等与太平公主同谋,期以其月四日以羽林军作乱。上密知之,皆执诸人斩之。碑所谓‘为国讨贼’者,殆指此事也”。有学者亦循此说,并认为该神话故事反映了融合道教与民间信仰的五岳神兵观念,在唐代国家祭祀体系中流行。对此,光绪《重修曲阳县志》有不同意见,认为韦虚心所述神话背景当是唐与奚、契丹之战,亦有学者赞同此说。
实际上,关于“为国讨贼”史实之蠡测,上述两种说法均具有一定合理性,而碑文之所以如此编造,意在凸显北岳神祇在军事护佑方面的灵验力量。当然,若结合开元九年定州刺史高豫立碑前后的历史而论,定州官民希望北岳神“为国讨贼”之“贼”当为奚与契丹。
唐前期,契丹是东北边疆的巨大威胁,定州正位于防御其势力入侵的战线上。因此,定州刺史的职责除治民外,还需军事防御。面对奚、契丹的强大攻势,开元初年,朝廷在定州设置岳岭军。关于岳岭军,学界讨论不多,墓志提供了重要信息。如开元三年,杨献“召拜左领军将军。未几,除右威卫将军。岁余,授定州刺史,兼岳岭军使”。又如王修福“应举及第,转岐州洛邑府左果毅。先天元年……授本府折冲……敕与绯及鱼袋,定州岳岭军副使……君镇守北岳,坐免南侵,实赖副军,廓清边朔”。可见,当时定州已设岳岭军使、副使,以熟谙军事之人充使,军使由定州刺史兼任。
开元四年八月,奚、契丹与唐廷的关系出现缓和,标志性事件是契丹李失活、奚李大酺率部来降,开元五年朝廷又在柳城恢复营州都督府。李失活死后,开元八年,契丹发生可突干叛乱,很快被平息。九月,东北边疆战事又起,“壬申,契丹寇边,王晙检校幽州都督、节度河北诸军大使……以伐之”。此次抗击契丹的战事,由王晙节度河北诸军,作为边州的定州必在征发之列。韦虚心在《大唐北岳府君之碑》序文中写道:“惟神妙略遐举,猛锐长驱。不动戴鹖之师,已决阵蛇之效。”碑铭部分有“獯虏咆哮,豕荐北郊,岳灵赫怒兮殄落倾巢”,与序文前后呼应。此处“獯虏”当指契丹,“豕荐北郊”则谓祭祀北岳神,在北岳神相助下,唐军遂获胜利。推测战争开始的开元八年九月,高豫已任定州刺史。若联系上述碑文记载,可知至翌年三月立碑前,此次抗击契丹的战争应当取得胜利。因此,为了报祠,高豫不仅在北岳庙举行盛大的祭祀仪式,而且建立第一通唐碑,以期稳定民心,并树立战争必胜的信心。
韦虚心又写道:“十有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岳。”此句出自《尚书·舜典》:“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西礼即祭祀西岳华山之礼,韦虚心之所以引经据典,是为表明定州刺史高豫祭祀北岳行为具有礼制渊源。实际上,高豫祭祀立碑,除军事考虑外,还存在礼制背景。
唐前期,朝廷围绕五岳国家祭祀实施的特殊举措,仅限于东、中、西三岳,诸如高祖两次亲祭华山,高宗封禅泰山,武则天嵩山封禅并加封嵩山神为“天中王”,以及玄宗先天二年封华岳神为“金天王”等。至于北岳,除贞观十九年(645)太宗于亲征高句丽途中祭祀恒山外,似无其他制度性实践。可见,相较于东、中、西三岳,北岳祭祀在唐前期并不被朝廷重视,在此背景下,定州刺史祭祀北岳仅是例行常祀。直至开元五年十二月十三日,朝廷下诏:
国之大事在祀,神之所歆惟敬。洁诚而斋,精意以享,则可臻介福,致休祥。深虑有司,未副厥旨,所缘宗庙、社稷、岳渎等祭,宜令礼官、博士斟酌古今,务加虔肃,合于典礼,即详定奏闻。
诏书主要涉及宗庙、社稷、岳渎等祭祀礼制的修订。唐代祭祀分大、中、小祀。其中,宗庙为大祀,社稷、岳渎为中祀,因此开元五年十二月详定宗庙、社稷、岳渎祭典,当是玄宗朝修订国家礼典的一个步骤,亦应是开元二十年修成的《大唐开元礼》“大中小祀”部分内容的重要来源。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祭典是提升北岳地位的重要契机,北岳祭祀由此成为定州刺史的重要工作而被重视。诏书下达时间是开元五年末,至于礼官、博士何时“详定奏闻”,目前尚不得知,但开元九年高豫举行的北岳祭祀,应是开元五年十二月下诏重新修订岳渎祭典后一次重要的北岳祭祀礼制实践。
综上,北岳庙虽为国家级祠庙,但因其位于定州,从而使国家祭祀与地方政治发生关联,地方官府利用国家祭祀,因地制宜地进行地方治理。玄宗朝东北边疆的军事局面与岳渎祭祀的礼制要求,共同促成开元九年定州刺史高豫主持的北岳庙祭祀与唐代首碑的建立。他利用在国家级祠庙举行祭祀并立碑的契机,结合地方政治需求,试图从信仰层面实现稳定民心、增强军事防御信心的治理目标。其后几任定州地方长官纷纷效仿,对玄宗朝东北边疆地方治理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二、开元九年模式的实践
以开元九年为开端,其后开元十五年、二十三年及天宝七载的定州地方官府北岳祭祀与立碑,均是开元九年模式的再现,说明开元、天宝时代,定州地方官员均将北岳祭祀立碑视为行之有效的地方治理理念,并反复实践。当然,随着玄宗朝东北边疆军事政治格局变化与岳渎祭祀礼制革新,开元九年后三次北岳祭祀立碑亦呈现面貌各异的历史细节。
在玄宗朝五岳祭祀渐入佳境时,开元十五年八月,北岳庙现存第二通唐碑建立。碑阳额题“大唐北岳祠碑”,篆书;碑阳内容为《北岳恒山祠碑并序》,定州刺史张嘉贞撰并行书,碑文之末有“年号、尚书名位,太中大夫行定州别驾上骑都尉卢国公李克嗣题”,可知“年号”、“官名”两部分文字为李克嗣所书。此外,碑文又存在北宋末年补刻的情况。碑阴、碑侧为唐宋官方北岳庙祭祀题记。
据《北岳恒山祠碑并序》,张嘉贞于开元十四年任定州刺史,翌年遂祭祀北岳并立碑。张嘉贞在碑文中赞颂“我唐”与“我后”之德业,其中“我后”当指玄宗,因为碑文随后叙述的“乃藉北脽,柴南坛,碑西岳,泥东岱”,即指玄宗在开元十五年前践行的四次重要祭祀。其中,“藉北脽”指开元十一年正月“行幸北都”,二月壬子“祠后土于汾阴之脽上”;“柴南坛”指同年十一月戊寅“亲祠南郊”;“碑西岳”指开元十二年十一月丙寅,“至华州,命刺史徐知仁与信安王祎勒石于华岳祠南之通衢,帝亲制其文”;“泥东岱”指开元十三年十一月封泰山、禅社首,壬辰诏“封太山神为齐天王(天齐王),礼秩加三公一等”。可见,玄宗于开元十一年至十三年参与的国家祭祀,是张嘉贞到任定州后祭祀北岳神并立碑的重要礼制背景。尤其是自玄宗先天二年封华岳神为“金天王”后,开元十二年又御制华岳庙碑文,再到十三年封泰山、禅社首,并加封泰山神为“天齐王”,玄宗一系列旨在提升西岳、东岳地位的举措,是其他三岳地位提升的前奏,亦说明张嘉贞祭祀北岳神并立碑或有迎合玄宗的目的。
开元十四年,张嘉贞“复代卢从愿为工部尚书、定州刺史,知北平军事,累封河东侯”。据《资治通鉴》记载,开元十四年四月“辛丑,于定、恒、莫、易、沧五州置军以备突厥”。胡注:“定州置北平军,恒州置恒阳军,莫州置唐兴军,易州置高阳军,沧州置横海军。”可知在开元初年定州设置岳岭军后,开元十四年又设有北平军。《旧唐书·地理志》记:“北平军,在定州城西,管兵六千人。”如同岳岭军,北平军使亦例由定州刺史兼任。北平军始置于开元十四年,可知张嘉贞当为首任北平军使。北平军使的设置再次提升了定州的军事地位,加之玄宗一系列提升西岳、东岳地位的举措,张嘉贞到任定州翌年便祭祀北岳神,撰书《北岳恒山祠碑并序》,并刻石立于岳庙。此碑不仅是北岳庙地位提升的石制上表,还是首任北平军使的莅任宣言。
开元二十三年闰十一月廿三日,定州刺史段愔建立起北岳庙现存第三通唐碑。碑阳额题“大唐北岳神庙之碑”,安喜县尉李逖篆书;碑阳内容为《大唐北岳神庙之碑并序》,陈州长史郑子春撰、崔镮八分书。碑阴额题“碑阴颂德之文”,崔镮篆文。碑阴内容为《碑阴颂德之文》,崔镮撰并八分书。分上下两段,上段为正文,下段为定州及恒阳县、岳庙官员颂德之辞。两碑侧共10段北宋官方祭祀题记,并无唐人题记。
据郑子春所撰,段愔不仅在北岳庙举行祭祀仪式,还整修与扩建北岳庙,竣工后又树此祠庙碑。据《册府元龟》记载,自开元十五年张嘉贞北岳祭祀立碑后,朝廷于开元十六、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二、二十三年下达祭祀五岳四渎、名山大川的诏书,其中,“二十三年正月乙亥,藉田,祀先农。礼毕,诏五岳四渎、名山大川,并令所在长官以礼致祭”。此即段愔祭祀北岳的直接礼制动因。
郑子春所撰碑文又云:
自东胡逆命,多历岁年,推亡固存,天心独昭。乃命大使,辅国大将军,左羽林卫大将军,幽府长史,兼御史大夫,经略军、支度、营田、节度副大使,兼知河北道采访使,南阳郡开国公张守珪,分阃董戎,假节专制。抗棱运策,凶渠丧元。屈人不战,种落夷谧。初有高阳人田登封,于此祈福,神君降形而谓之曰:“吾方助顺,取彼残孽。殄歼元恶,悬诸藁街。”果如其期,止暴宁乱。兵不血刃,野不曝骸。乃圣乃神,幽赞斯在。
此碑文有两个重点,一是赞颂张守珪大捷,二是讲述田登封神话。《旧唐书》载,开元二十二年十二月“乙巳,幽州长史张守珪发兵讨契丹,斩其王屈烈及其大臣可突干于阵,传首东都,余叛奚皆散走山谷。立其酋长李过折为契丹王”。碑文所赞即张守珪大破契丹一事。开元二十三年春,“守珪诣东都献捷,会籍田礼毕酺宴,便为守珪饮至之礼,上赋诗以褒美之。廷拜守珪为辅国大将军、右羽林大将军、兼御史大夫,余官并如故。仍赐杂彩一千匹及金银器物等,与二子官,仍诏于幽州立碑以纪功赏”。张九龄撰有《开元纪功德颂并序》,当为此碑碑文。同年闰十一月,在段愔授意下,刻有颂扬其上司张守珪大捷文字的祠庙碑被树立在北岳庙。郑子春所撰碑阳与崔镮所撰碑阴,不仅赞颂段愔与州级僚佐及恒阳县、岳庙官员,还编造高阳人田登封来岳庙祈福、北岳神君现形对话的神话故事,让世人相信,正是在北岳神君护佑下,张守珪才取得胜利。“兵不血刃,野不曝骸”,即反映契丹别帅李过折斩契丹首领屈烈及可突干、尽诛其党、率余众降唐的史实。
如果将郑子春笔下高阳人田登封的奇遇,与开元九年韦虚心描述瀛州清苑县人魏名确的经历对比,便可发现二碑在创作手法上如出一辙,均旨在通过描写普通人的遇神经历,强化北岳神祇信仰的灵验性与普遍性。
此外,开元二十三年碑还有更重要的政治意义。将立于幽州治所的张九龄所撰之碑,与建于北岳庙的郑子春所撰之碑联系起来看,可以发现它们实际上存在不同时空下的呼应关系。张九龄所撰之碑代表朝廷意志,从政治与军事立场肯定张守珪功绩;郑子春所撰之碑则代表定州地方官府意志,表面上看是段愔对其上司张守珪的谀辞,但碑文传达的更重要信息在于,段愔希望利用张守珪大捷,进一步强化北岳神的军事护佑功能,以期从信仰层面稳定民心。于是,两通碑的建立,不仅使张守珪功绩的宣传实现从中央到地方的延展,而且展现了段愔的地方治理目标。
13年后,即天宝七载五月二十五日,博陵郡太守贾循(天宝元年,州改称郡,刺史改称太守,博陵郡太守即由定州刺史改名而来)主持建立起北岳庙第四通唐碑。碑阳额题“大唐北岳恒山封安天王之铭”,戴千龄篆书;碑阳内容为《大唐博陵郡北岳恒山封安天王之铭并序》,左羽林军兵曹参军直翰林院学士供奉上柱国李荃撰,戴千龄八分书,杜南金、韩休烈刻字。碑阴内容为《安天王碑阴》,康杰撰,戴千龄八分书,杜南金、韩休烈刻字,分上中下三段,上段为贾循及郡级僚佐、安喜县令德政颂辞,中、下段为郡级僚佐、属县、岳庙官员及道士题名。其中“登仕郎守岳令丁子琦,其载七月一日止”诸字为正书,似后刻。另有3段宋人题记。两碑侧为唐宋官方祭祀题记。
据《安天王碑阴》,贾循于天宝五载出任博陵郡太守,亦在北岳庙举行祭祀。此外,碑文还称“若国有兵戎,贾君于是告虔而群凶失险;岁或旸旱,贾君于是荐信则车回甘澍”,指明北岳神在军事护佑与祈雨方面的灵验力量。
李荃撰碑阳《大唐博陵郡北岳恒山封安天王之铭并序》云:
古者天子望于山川,遍于群神,未尝王五岳而公四渎。大唐开元天宝圣文神武应道皇帝,登泰山,蹑社首,范围天地,幽赞于神明,柔兆载上元庚寅诏曰:“五方定位,岳镇总其灵;万物阜成,云雨施其润。上帝攸宅,寰区是仰。其岱宗、西岳,先已封崇。其中岳三方,典礼犹阙。降神布泽,同致福于生人;肆类尊崇,未齐名于礼秩。永言光被,同叶灵心。其北岳可封为安天王。所司择日奏闻。”龙集丁亥律中姑洗壬午,锡以金检、玉册、庪县,礼也。
碑文转载“柔兆载上元庚寅诏”之内容,《唐会要》《册府元龟》亦收,文字虽略有出入,但内容大体一致。此诏主旨就是玄宗为中岳、南岳及北岳三神封王,其中,封中岳神为“中天王”,南岳神为“司天王”,北岳神为“安天王”。《旧唐书》亦载三岳封王事。传世文献均将此诏时间系于天宝五载正月二十三日,天宝五载为丙戌岁,太岁在丙为柔兆,因此碑文所言“柔兆载”与传世文献相合,只是碑文“上元庚寅”与传世文献所载“正月乙亥”存在差异。天宝五载正月无庚寅日,王昶“疑碑所谓‘上元庚寅’者,指月建也”,姑备一说。碑文所谓“龙集丁亥律中姑洗壬午”为天宝六载三月六日,碑文记当日“锡以金检、玉册、庪县”,即朝廷遣使至北岳庙举行封北岳神为“安天王”的典礼,此为传世文献所不载,可补史阙。
对定州而言,北岳神封王颇具历史意义。显然,天宝五载正月下诏封北岳神为“安天王”,与天宝六载三月举行封王典礼,是贾循祭祀立碑的直接礼制动因。作为地方长官,贾循参加天宝六载三月在北岳庙举行的封王典礼,并有祭祀立碑之举。至于立碑时间何以选在天宝七载五月二十五日,当与碑文中的“大唐开元天宝圣文神武应道皇帝”尊号有关。群臣为玄宗上尊号在天宝七载五月十三日,当日《天宝七载册尊号赦》又有“其五岳四渎、名山大川,各令本郡长官致祭”要求,而立碑时间在五月二十五日,故推测举行祭祀时间在十三日至二十五日,足见祭祀立碑是贾循对玄宗新上尊号及朝廷下诏祭祀五岳作出的迅速回应。
此外,李荃所撰碑文还赞颂上司安禄山。朱彝尊《唐封北岳神碑跋》:“唐天宝七载,封北岳神为安天王。是时禄山近在肘腋,安天王之名,得毋为之兆乎?”朱彝尊推测,安天王与安禄山皆有“安”字,二者似有一定关联。对此,目前虽尚无明证,但代宗宝应二年(763)五月丁卯“改封北岳为宁天王”。是年正月,史朝义自尽,安史之乱正式结束。而五月丁卯当日,朝廷又“制分河北诸州”。由此推测代宗去除安天王之号,或有去除安禄山影响的意图。贾循曾为安禄山一党,后欲降唐,事泄被杀。依此推理,贾循祭祀立碑所赞颂之安天王,当有双重意涵,一个是北岳神,另一个正是安禄山。
除下级对上级的谀辞外,碑文之所以着意赞颂安禄山,亦与展示北岳神的军事护佑功能相关。安禄山掌控河北期间,奚、契丹依然是东北边疆宿敌。《资治通鉴》载天宝四载,“安禄山欲以边功市宠,数侵掠奚、契丹;奚、契丹各杀公主以叛,禄山讨破之”。此即碑文所谓“山戎朝鲜,系颈请命”始末。同年“冬,十月,甲午,安禄山奏:‘臣讨契丹至北平郡,梦先朝名将李靖、李绩从臣求食。’遂命立庙。又奏荐奠之日,庙梁产芝”。胡注:“《通鉴》不语怪,而书安禄山飞鸟食蝗、庙梁产芝之事,以著禄山之欺罔,明皇之昏蔽。”除去胡三省的政治史解释外,安禄山在北平郡为名将李靖、李绩立庙之举,亦存在借军神护佑征战顺利、震慑敌人之动机。可见,安禄山十分看重北岳庙及其军事护佑功能,而贾循为奉承上司,不仅让李荃在碑文中设计了安禄山的赞语,还在铭文中写下“四渎为公兮五岳王,山戎臣首而犬戎北亡”之语,以将安禄山击退契丹之功与北岳神的护佑相关联,从而强化北岳信仰。
然而就在贾循立碑后,直至唐末,北岳庙再也没有树立类似开元、天宝时代的祠庙碑。对此,还需从安史之乱后军事形势变化与礼制变革中寻找答案。天宝七载后,安禄山依然积极抵抗奚、契丹的进攻,东北边疆的军事压力较小。安史之乱后,河北形成幽州、成德与魏博三镇,虽相对独立于朝廷,但仍积极制御奚、契丹。奚、契丹偶有入侵,均被幽州节度使击破。在此格局下,定州先属成德,后归义武,成为河北藩镇的支州,不再担负防御抵抗奚、契丹的军事任务,遂从原先的东北边防重镇,转变为中央与幽州、成德二镇之间权力制衡的核心。因此北岳神的军事护佑功能虽然存续,但已然减弱。从肃宗时代开始,皇帝虽偶有因改元、册立皇太子或上尊号等事而下诏祭祀五岳四渎,但再无类似玄宗时期频繁祭祀及针对五岳的重大礼制变革。
北岳庙诸唐碑上的题记说明,唐后期定州地方长官同玄宗之前时代一样,仅在北岳庙举行常祀。如在开元九年碑与开元十五年碑碑阴、碑侧及天宝七载碑碑侧,留下大历、建中、贞元、元和、长庆、宝历、大和、开成、会昌、大中、咸通年间地方官府在北岳庙举行祭祀的题记,其中多为义武军节度、易定等州观察处置等使府官员的奉敕冬祭题记。此外,北岳庙有一通八面石幢,刻有大中、咸通年间祭祀北岳庙的藩帅与僚佐题名,惜今佚。有学者对题记反映的唐后期北岳常祀、三献官,以及国家祭祀与藩镇的关系问题进行研究,认为割据型藩镇义武军官员在石碑上刻写“奉敕祭”的行为,揭示义武军通过国家祭祀与唐朝中央维持一定联系的历史细节。这一发现非常重要,义武军频繁祭祀北岳,并将祭祀官员题名集中刻于开元、天宝时代祠庙碑上,赋予唐后期地方官府北岳祭祀新的时代意涵。
总之,在军事与礼制双重背景下,定州地方官府北岳祭祀与立碑充分体现“国家祭祀的地方性”特征。开元、天宝时代,北岳庙在信仰层面承担地方治理的重要功能;安史之乱后,北岳庙的地方军事护佑功能虽然减弱,却转变为沟通河北藩镇与中央关系的媒介,是维系唐后期统一格局的重要精神纽带。就此来看,有唐一代,北岳庙在信仰层面的地方治理意义从来不曾消失,在定州,国家级祠庙的功能实现从中央到地方的转换,在基层治理中始终发挥重要作用。
三、定州刺史段愔祈雨建幢
开元二十四年,一通石幢被树立在定州州衙以西不远处。石幢上刻“大唐定州刺史段公祈岳降雨之颂”,此“段公”正是开元二十三年整修扩建北岳庙并立碑的定州刺史段愔,该石幢为赞颂段愔在北岳庙祈雨获验而建。那么,段愔为何在开元二十三年修庙立碑后,又于翌年在北岳庙举行盛大的祈雨仪式,并在祈雨获验后建立石幢?更令人费解的是,石幢建立的地点不是北岳庙,而是定州州治。解决问题的线索来自石幢第六面最后一行及七、八两面题名。第六面题名:
[2]龙兴寺上坐嘉会,大云寺上坐守素,僧道璨、弁……(下缺)
第七面题名:
(8)□□□徒利宾,骑都尉白履□,右骁卫翊卫乐……(下缺)(7)骁骑尉朱思钦,武骑尉乔仁感,翊卫段文才,前望都县□□杨知□□品孙李嗣宗□(下缺)(6)来文郁,温思忠,宋敬宗,刘元琛,赵阿仵,安都□,龙……宋□恩□□仁□□……(下缺)(5)李敬宾,刘延晖,张楚承,李仙舟,刘六朗,丁付二,王阿难……(下缺)(4)骑都尉□□□,武骑尉段仁亶,□骑尉段思□,乡贡段绍陵□……(下缺)
第八面题名:
(3)宣德郎行参军李孚,文林郎守参军王锐,文林郎守博士宋殷礼,□□□(下缺)(2)征事郎守录事参军李晟,奉议郎……参军……朝请郎行(下缺)(1)朝请大夫、长史兼北平军副使、上柱国韦有功,朝议郎行安喜县令□博闻,朝议郎行义丰县(下缺)[1]□兴观道士张子明、张先觉、马□□,岳观道士逢怀道、展栖霞、魏……(下缺)
石幢第八面为题名第一至三行,为定州僚佐及属县官员题名。第一行题名之首为定州长史兼北平军副使韦有功,以下便是安喜县令题名,说明定州上佐仅有长史题名,并无别驾、司马题名。第二行题名之首为录事参军,推测其下应为诸判司题名。第三行题名之首的参军李孚、王锐与博士宋殷礼亦出现在开元二十三年碑阴,推测其下应为录事、市令等题名。定州属县县令题名虽然残缺,但仅从目前可识读的安喜县令、义丰县令题名看,其下应该还有定州其他属县县令的题名。总体而言,推测第八面三行应当是定州主要州级僚佐及属县全部县令的题名。
石幢第七面为题名第四至八行,为民众题名。其中,第四行均为段姓人物,且位列民众题名首行,第七行亦有段文才。此外,这些段姓人物及其他一些人拥有勋官(骑都尉、骁骑尉、武骑尉)、前资官(右骁卫翊卫、翊卫、前望都县□□)及乡贡身份。
《旧唐书》载张嘉贞任定州刺史事:
至州,于恒岳庙中立颂,嘉贞自为其文,乃书于石,其碑用白石为之,素质黑文,甚为奇丽。先是,岳祠为远近祈赛,有钱数百万,嘉贞自以为颂文之功,纳其数万……嘉贞虽久历清要,然不立田园。及在定州,所亲有劝植田业者,嘉贞曰:“吾忝历官荣,曾任国相,未死之际,岂忧饥馁?若负谴责,虽富田庄,亦无用也。比见朝士广占良田,及身没后,皆为无赖子弟作酒色之资,甚无谓也。”闻者皆叹伏。
上文所述张嘉贞自撰并书的石碑,便是现存北岳庙的开元十五年碑。据本文第二部分所论,张嘉贞祭祀立碑有礼制与军事双重动机。又据上引正史,知张嘉贞立碑亦有另一层动机——通过建碑获得经济利益,即“岳祠为远近祈赛,有钱数百万”,对此张嘉贞在《北岳恒山祠碑并序》中称:
是以河朔人风洁诚,而祷蚕谷者众矣。春终、秋孟、冬首,三之月尤剧。苹藻自羞,若从官敛。樵苏不禁,孰能私伐。盖威灵感通以致尔,与其淫谄而求者异乎。
正史与碑文均说明开元时代的北岳庙香火旺盛、祠庙获利丰厚。从《旧唐书》看,史家对张嘉贞撰碑纳钱并无贬损之意。作为地方长官,张嘉贞能从祠庙经营的香火钱中抽取一定利润,反映唐代地域社会中,地方官府与祠庙经营者存在利益交换。
实际上,开元二十四年段愔祈雨立幢,当与这种利益关系密切相关,《朝野佥载》载:
深州刺史段崇简性贪暴,到任令里正括客,云不得称无。上户每取两人,下户取一人,以刑胁之,人惧,皆妄通。通讫,简云:“不用唤客来,但须见主人。”主人到,处分每客索绢一疋,约一月之内得绢三十车。罢任,发至鹿城县,有一车装绢未满载,欠六百疋,即唤里正令满之。里正计无所出,遂于县令、丞、尉家一倍举送。至都,拜柳(邠)州刺史。
开元二十三年,崔镮撰碑阴《恒岳碑阴纪段使君之德政》载“转代、深邠三州刺史”,以及开元二十四年《大唐定州刺史段公祈岳降雨之颂》云,“自京兆尹拜金吾将军。自代牧深,自邠牧定”,均可证《朝野佥载》所载段愔宦历不虚。《朝野佥载》作者张是深州陆泽人(深州治陆泽县),生活在武后、中宗、睿宗及玄宗朝前期,其讲述的关于深州刺史段愔的故事可信度亦较高。有趣的是,《朝野佥载》以“贪暴”概括段愔性格,重点叙述其任深州刺史期间“括客”与“索绢”二事,与开元二十三年碑及二十四年石幢文字表达的段愔“德政”形象形成巨大反差,或许笔记中的段愔更贴近历史真实。
段愔所立开元二十三年碑之郑子春撰碑阳《大唐北岳神庙之碑并序》,对北岳庙信仰的风行、信众的虔诚及祠庙获利丰厚的情况,进行文学性的描写,比张嘉贞自书碑文有过之而无不及,反映段愔对祠庙经济的重视。因此,从《朝野佥载》所载段愔为官“贪暴”推测,段愔任定州刺史期间,或许存在从北岳庙经营的资产中牟利的可能。当然,若要从祠庙中获利,并非毫无条件,于张嘉贞而言是以碑换金,对段愔而言则是祈雨建幢。
唐廷虽然为地方的五岳祠庙专设岳令、祝史、斋郎等职,但其所司基本为礼制范畴,而祠庙的日常经营、管理与维护则需要与地方人士合作。因此,石幢第七面的题名民众,应当就是北岳庙经营者群体的代表。
题名首行及第七行均有段姓人物,他们或许是段愔的家属亲随,亦可能是当地的段姓家族成员,因与段愔同姓而找到与地方长官合作的可能。段愔与定州段姓人物未必有亲缘关系,但出于地方治理需要,他默许段姓家族的攀附行为,故将其题名放置在民众之首。此外,段姓人士及其他一些人拥有勋官、前资官及乡贡身份,表明五行题名者就是“乡望”。他们拥有权力与财富,是官府实施地方治理的重要资源。他们参与北岳庙的日常经营与管理,从中获利,同时希望借助官方权威,通过举行祭祀、整修扩建祠庙及建立石碑,进一步强化神祇信仰,从而吸引更多信众,借以获得更多经济利益,乃至从官方获取一定政治权利。因此,他们不惜在官方祭祀仪式举办、祠庙扩建及石刻建立上投入大量资财,以期实现与官方的合作。
石幢上的乡望题名,很有可能就是开元二十三年段愔在北岳庙举行祭祀仪式、整修扩建祠庙及建立碑刻的出资人代表。实际上,他们也出现在开元二十三年碑上。如碑阳中赞颂刺史、上佐,并建议“刊石纪事”的“尨眉耇老,皤皤然被黄发者”,应当就是石幢上的乡望。而碑阴中“请辅岳碑,刊诸贞石”的“阖府寮寀,洎胥与氓”,则指参与祭祀立碑的州县官员、胥吏及民众,而民众的代表亦是乡望。乡望在碑阳和碑阴中的反复出现,说明他们在祠庙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将开元九年、十五年及二十三年北岳庙事件进行比较,便会发现开元二十三年具有一定特殊性。因为除祭祀和立碑外,当年段愔还整修扩建北岳庙。郑子春《大唐北岳神庙之碑并序》描述了整修扩建经过,其中所谓“不费财力而忽赡,不征力役而自成”,只是地方长官德政叙事的产物,事实上,祠庙工程所需资金巨大,主要出自乡望。可以说,开元二十三年的北岳庙祭祀、祠庙改扩建及立碑诸事中,乡望的贡献达到开元时代之最,因此提出在石刻上留下名字的要求。
然而,北岳庙属于国家级祠庙,按理祠庙碑上不能刻写普通民众题名。开元九年、十五年碑就没有碑阴题名,至于开元二十三年碑,无论是碑阳还是碑阴,能出现在碑文中的只能是州县流内品官的名字。天宝七载碑的书写方式亦如此。正因如此,乡望才仅以“尨眉耇老,皤皤然被黄发者”或“胥与甿”的形式,出现在国家级的祠庙碑文上。若要让出资人名字以石刻的方式留存于世,只能通过其他形式实现,即在北岳庙外,另建一通碑刻。解决问题的线索来自石幢第六面最后一行被标识为[2]的题名,即“龙兴寺上坐嘉会,大云寺上坐守素,僧道璨、弁”,显然是僧侣题名,与州县官员及乡望的八行题名并非一体,但这行题名亦为主事者精心安排。
僧侣题名出现在石幢上,当与石幢形制密切相关。叶昌炽提到,“至有建幢而不因刻经者,若鲁公八关斋功德记,段公祈岳降雨颂是矣……夫建幢所以刻经,有其名无其实,亦觚不觚之类也夫”。他以段愔所立石幢为例,较早提出建幢而不刻经现象,但没有进一步解释原因。刘淑芬指出,“由于受到唐代经幢流行的影响,有些和佛教无关的记事幢,也采取经幢的形制”,但认为“这类和佛教记事无关的记事幢,其性质和经幢相去甚远”,因此没有深入讨论。刘淑芬提示,类似段愔所立石幢,其内容和性质虽与佛教无关,但形制和功能与佛教经幢密切相关。
北岳庙四通唐代祠庙碑作为祠庙附属物,必须依附于祠庙而存在,即“庙碑一体”。然而,由于出现乡望题名需求,段愔不得不另选立石场所,脱离祠庙空间的祈雨颂德石刻,便不能再以祠庙碑的形制出现。为此,段愔必须寻找可以替代祠庙碑的石刻形制,既能够充分发挥祠庙碑的颂神赞人功能,又能完整展现乡望题名。而拥有此种功能的石刻,非石幢莫属。
笔者经过实地调研,发现石幢残石顶部尚残余榫卯结构,推测原应有幢顶,整体上符合经幢形制。残幢发现于清代万岁寺,康熙《定州志》记:“万岁。治西,咸平建。”县志虽记载定州万岁寺始建于北宋真宗初年,但唐代当地可能已有佛寺。从石幢依经幢形制而建看,石幢最初的建立地点或为佛寺。石幢僧侣题名中有“龙兴寺上坐嘉会,大云寺上坐守素”,其中定州大云寺目前无考,而龙兴寺的存在则有证据。二寺作为朝廷下诏建立的佛教官寺,在地方上的地位举足轻重。石幢上之所以出现二寺上坐及诸僧侣题名,存在两种可能,一是二寺之一便是建立石幢的场所,二是二寺僧侣代表定州佛教界出席段愔祈雨立幢仪式。此外,立于定州深泽县的《大忍寺门楼碑》碑阳内容中有“刺史段公崇简,动中权,言合道,德惟淳懿,政不苛烦,故百姓安□”,可见,段愔在定州为官期间出席深泽大忍寺门楼的竣工典礼,表明他并不排斥佛教,甚至可能是佛教徒。综上,可以认为段愔为了让乡望题名出现在石刻上,与定州佛教势力合作,通过在距州治以西不远的佛寺内建立石幢,既实现祠庙碑的功能,又达成乡望题名愿望,借助佛教力量和经幢形式,段愔和乡望积累了“功德”。
隋唐时期的岳渎祭祀亦与道教有所联系,在玄宗推动下,两者于开元二十年前后联系尤为紧密。石幢第八面最后一行被标识为[1]的题名便与此背景有关。其中“□兴观道士张子明、张先觉、马□□”,或为定州龙兴观道士。龙兴观目前虽无考,但当由朝廷下诏建立。《元和郡县图志》载:“恒岳观,在县南百余步。真君庙,在县东北十里嘉禾山下。”其中,真君庙是玄宗时建立于恒阳县的北岳真君庙,而恒岳观或即题名中的“岳观”。可见,定州龙兴观与恒阳恒岳观的道士亦参与段愔的祈雨立幢仪式,反映开元时代道教势力在定州地方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但是,在僧道题名安排上,段愔颇费周章。一方面,为凸显道教地位,段愔特意将道士题名安排在第八面题名第一行,而将州级僚佐题名首行安排在第二行。在此安排下,世人无论从第一面开始自右至左阅读颂文,还是从第八面开始自左至右阅读题名,均会在第一时间看到道士题名。当然,为不逾越官方,采取道士题名低于第二行题名二格的方法。另一方面,僧侣题名安排在第六面颂文后的最后一行,按照阅读习惯,世人阅读完颂文后,第一眼便看到僧侣题名,显然是为凸显佛教地位。
《新唐书·五行志》记:“(开元)二十四年夏,旱。”定州当时应当有旱情。于是,在官、民、佛道三方围绕石刻形制、场所等问题协商妥当后,段愔主持此次祈雨,并建立石幢久为纪念。
综上,开元二十四年定州刺史段愔祈雨建幢事件,体现了地方官府利用国家祭祀实现地方治理目标。段愔在整修扩建北岳庙后再次祈雨,旨在进一步强化北岳神的灵验力量,让民众直观感受北岳神在祠庙整修后具有更大威力;而在定州州治的佛寺建立石幢,又可以使更多人通过阅读石幢上的文字,感受北岳神的灵验与刺史的德政。对于参与北岳庙经营管理并出资的乡望来说,一方面利用地方长官德政致雨的神话,进一步吸引更多信众,祠庙经济收入由此持续增长,更有可能获得进一步的政治权利;另一方面,他们的名字终于刻写在公共石刻上,成为他们在地域社会展现权力的重要见证。僧侣、道士积极参与北岳庙祈雨仪式,反映玄宗朝佛道势力与五岳国家祭祀的结合日益紧密,而他们支持在定州州治建立石幢,又体现定州地域社会中,佛道、官府及乡望的合作关系。可以说,该石幢不仅是刺史德政致雨的纪念碑、北岳神祇灵验威力的见证物,更是地方官府与地域社会合作的契约,在地方治理历史上具有典范意义。
结 语
唐代的岳镇海渎祭祀属于吉礼,被列为中祀,是国家祭祀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此类祭祀的场所多在地方,祀官由当地长官充任,从而具有地方性特征。“国家祭祀的地方性”为地方官府实施治理提供可能,因此,关于唐代国家岳镇海渎祭祀与地方官府治理的课题便具有进一步拓展空间。
由于北岳恒山的本地祭祀地点定州在唐前期的边疆地理位置及其面临的军事形势,北岳祭祀具有区别于其他山川祭祀的独特面貌。尤其是玄宗朝前期,奚、契丹异动频繁,国家五岳四渎祭祀要求不断强化,定州地方长官基于治理需求,通过北岳祭祀与立碑,不断强化北岳神的军事护佑功能,以期实现消弭兵灾、稳固边疆目标。开元天宝年间的北岳庙,不仅是国家级礼制信仰空间,更在精神层面承载稳定东北边防的任务。安史之乱后,虽然定州的地理格局、军事形势,以及国家礼制要求均发生重大变化,但北岳庙成为河北藩镇与中央沟通的重要精神纽带,北岳祭祀及石刻题名在地方治理方面持续发挥作用。
至于同时期的东、西、中、南其他四岳,虽然山岳所在地地方长官亦遵照朝廷规定在岳庙举行常祀,亦可能在玄宗频繁下诏祭祀五岳四渎的背景下举行特殊的祭祀仪式,但四岳及其所在之地的地理位置不像恒山与定州那般独特,也不用面临军事压力。此外,安天王与安禄山的关系,也使得北岳祭祀在唐代具有独特性。
北宋淳化二年(991)王禹偁撰《大宋重修北岳安天王庙碑铭并序》云:“先是,匈奴之犯塞也,来诣祠宇,卜其吉凶,不从猾夏之心,遂纵燎原之火。”碑文所说之事,乃淳化元年即辽统和八年(990),契丹侵宋时在北岳庙占卜吉凶,未顺其意,遂火焚北岳庙。此事真实性目前虽难以确证,但说明当定州成为宋辽对峙前线时,北岳庙的军事护佑功能再次被不同政权认可,北岳庙“国家祭祀的地方性”被延续,在不同时期分别发挥作用。
从地方治理角度重新审视玄宗朝定州地方长官举行的北岳祭祀与立碑,便不只是单纯的仪式,更是“仪式加文本”的治理方略,在中国古代地方治理中具有普遍意义。其中,“仪式”即现场祭祀立碑仪式,而“文本”则指祠庙碑、石幢等石刻文字。
北岳庙现存四通唐代祠庙碑及段公祈雨石幢的文字叙述方式具有两个共性特征,一是描写神祇、祠庙的基本情况并颂扬神祇,二是对国家、皇帝、上级及参与祭祀的相关人士进行赞扬,即“颂神赞人”。进而言之,唐人关于祠庙石刻文本的统一认知,不仅包括对文本结构的认同,还有对刻石动机的共识,而这一共识与地方治理密切相关。
在碑文中,韦虚心不仅描绘与颂扬北岳恒山、北岳庙及其神祇在军事护佑方面的神力,又云“国家德迈尧封,道兼虞觐。盛唐入咏,竭南服以登灊;训夏从游,穷西荒以铭弇。垂首贯胸之族,俗有望云;文钺碧砮之赆,府无虚月”,描绘出一幅国家德超尧舜、恩施四夷的盛唐图景。随后又用华丽的辞藻,赞颂了定州刺史高豫、州级上佐、恒阳县官员、岳令及当地乡望等。
张嘉贞在碑文中,先赞美神祇,后云“粤若我唐,正百王颓教;恭惟我后,扬五圣丕烈。人祇允浃,动植和畅”,称颂了“我唐”与“我后”之德业。随后又写道,“而今猃狁不炽,已万余辰,边隅于是乎静。雨雪其滂,乃屡盈尺,稼穑于是乎丰。丰以阜人,静以安俗。俗安而人阜,君睿而神聪。惟神幽赞已成,惟君能事斯毕”,将国家安定之功归于“君睿”与“神聪”。
段愔所立之碑,碑阳文字不仅赞美神祇和国家,还特意为段愔的上级、时任幽州藩帅的张守珪写了赞辞。此外,碑阳亦有关于段愔及州级上佐的简短赞语。值得关注的是,该碑碑阴全碑刻写崔镮所撰《碑阴颂德之文》,包括专颂段愔之《恒岳碑阴纪段使君之德政》,以及定州和恒阳县、岳庙官员的颂德之辞,作为碑阳官员颂辞文字的补充。
贾循所建之碑,不仅突出描绘北岳神的军事护佑功能与祈雨灵验,而且赞颂玄宗、安禄山。此外,碑阳与碑阴还特意为贾循与博陵郡别驾冯承相、长史张玄瓒、录事参军郑旼、司功参军同瑞兟以及恒阳县令郗怀玉等书写赞辞。碑阴还刻有郡县官员、岳令、道士等31人题名。
综上可知,北岳庙四唐碑的内容虽然风格各异,但有着相似的“颂神赞人”的文本结构,反映出唐代知识精英在祠庙碑文本撰写方面具有的统一认知。此种统一认知,不仅包括对文本结构的认同,同时还有对立碑动机及其反映的思想等方面的共识,即本文第二节揭示的祠庙碑的“开元九年模式”概念。关于祠庙碑的“模式”,笔者在探讨唐代地方官府水旱祈祷与水利资源控制问题时有所提及。武周长安四年(704)九月九日,卫州共城县(今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百门陂神祠前,一通由当地官民共立的石碑正式落成,此即“百门陂碑”。碑文记载了长安二年至四年,共城县令曹怀节率领官民于神祠多次举行祈雨、祈晴仪式且屡获灵验之事。
曹怀节通过“官方控制”与“信仰强化”双重路径,完成百门陂保护从表相仪式到实质治理的转化。“官方控制”即通过行政手段将百门陂重新纳入官府直接管控体系,明确其公共水利属性;“信仰强化”则是借助制度化的水旱祈祷实践,深化民众对百门陂神祠的信仰认同,以信仰约束力减少人为破坏。在制度层面,曹怀节赋予百门陂神祠官方祭祀资格,建立起常态化的官府管理机制;在信仰层面,通过多次盛大的祈雨祈晴仪式,不断强化地方民众对神祠的敬畏之心与信仰自觉。正是这两种理念的协同践行,使地方官府得以实现对百门陂水利资源的长效保护与掌控。
笔者进一步对河北开元二十四年“有唐白鹿祠碑”、山西大和六年(832)《龙泉记》等相关碑刻进行文本比对与史实考证,发现其与“百门陂碑”在撰述逻辑上呈现显著一致性。基于此,笔者将此类以“水利功能、信仰基础、官方管控、仪式再现”为核心叙事框架的祠庙碑刻撰述范式,命名为“百门陂碑模式”。而本文“开元九年模式”的提出,即是上述思考的延续与扩展。
《唐六典》载:“京兆、河南、太原牧及都督、刺史掌清肃邦畿,考核官吏,宣布德化,抚和齐人,劝课农桑,敦谕五教。”这是盛唐时期关于内陆府、都督府及州级长官实施地方治理的总体要求,看似理想化的地方治理目标,实际上在地方长官的具体施政中均有不同程度的实践。北岳祭祀是国家级别的祭祀,北岳庙作为设于地方的国家祠庙,是连接中央与地方的重要媒介,而定州刺史在北岳庙举行的祭祀仪式成为向地方“宣布德化”的治理手段。因此安史之乱后,在定州成为河北藩镇支州的情况下,北岳庙维系大唐一统天下的功能依然发挥作用。
由定州刺史主持的北岳祭祀仪式,通过烦琐的祭祀环节与盛大的祭祀场面,将国家意志展现得淋漓尽致,现场参与或观看仪式的人能直接感受到地方长官“宣布德化”与强化北岳神军事护佑功能的意图。张嘉贞《北岳恒山祠碑并序》云:“是以河朔人风洁诚,而祷蚕谷者众矣。春终、秋孟、冬首,三之月尤剧。”北岳庙一年中香火最旺的三月(春终)、七月(秋孟)与十月(冬首),实际上与北岳庙祭祀建碑时间对应。其中,开元九年碑建于三月二十六日,可对应春终三月;开元十五年碑建于八月,与秋孟七月不远;开元二十三年碑建于闰十一月,亦在冬季;仅天宝七载碑是为迎合玄宗上尊号而立,建碑于五月二十五日,与上述三碑有别。可见,高豫、张嘉贞与段愔均特意选在北岳庙香火最旺的三个时期祭祀、修庙及立碑,显然是为了让更多信众在现场观看仪式。而仪式结束后建立的石碑,则是利用石刻文字重现仪式。
如果把真实的仪式现场称为“第一现场”,那么碑文建构的文本场景则可视为仪式的“第二现场”,其观看者更多是仪式当日不在场的人群。世人在碑文中,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四德”,即神祇之德、国家之德、皇帝之德与官员之德。而那些烦琐的地方官员题名,能使读者想象当日祭祀仪式的盛大场景,勾画地方官府的参与实况。可以说,世人在第二现场获取的关于“宣布德化”、北岳神祇威力以及地方官府力量的认知,或许比在第一现场更为全面、丰富,且更持久。
北岳庙四通石碑及定州石幢,既是物质性的存在,也是地方治理的施政工具。地方长官举行祭祀与立碑,即“仪式加文本”的地方治理方略,分别对应仪式的两个现场,第一现场视觉冲击力强,第二现场则具有更广泛的传播力。由此,地方官府在两个现场共同实现“宣布德化”,强化北岳神军事护佑功能的治理目标。此外,开元二十四年石幢显现出地方官府利用国家祭祀与立石行为,参与地域社会运作的历史画面。
定州刺史段愔在整修扩建北岳庙后,再次实施祈雨仪式并获验,让在场民众感受到北岳神的军事护佑功能,及其在祠庙整修后具有的更大威力;而在定州州治的佛寺建立石幢,使更多人通过阅读石幢上的文字,在异地同样能够感受到北岳神的灵验与刺史的德政。
对于参与北岳庙经营管理并出资的地方人士来说,一方面利用地方长官德政致雨的神话吸引更多信众,祠庙由此获得持续的经济收入;另一方面,得以在石刻上题名,有助于他们在地域社会展现权力。僧侣、道士积极参与地方长官的北岳庙祈雨仪式,体现出玄宗朝佛道势力与五岳国家祭祀日益紧密结合的趋势,而他们支持在定州州治建立石幢,表明定州地域社会中,佛道、官府及地方人士的相互合作关系。
换言之,开元二十四年定州刺史祈雨建幢事件,实际上是地方官府利用国家祭祀实现的与地域社会的互动。刻有地方官员、民众与僧道题名的石幢,不仅是官方实施地方治理的重要工具,亦是地方人士、宗教势力获取官方支持的有力保证。重新审视开元二十四年石幢,不难看到它不仅是刺史德政致雨的纪念碑,更是地方官府与地域社会实现合作的石质契约,在地方治理中具有典范意义。
(作者夏炎,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暨历史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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