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3 日,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400,证券简称:凌云光)发布两则公告,披露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相关使用安排,不仅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还将以 6.70 亿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收购 JAI 100% 股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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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凌云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已于 2026 年 1 月 6 日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募集资金总额 6.95 亿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 2545.2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70 亿元,该笔资金已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且完成专户存储及监管协议签署。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专项用于收购 JAI 100% 股权项目,该项目拟投资金额 7.87 亿元,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6.95 亿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公告披露日,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6.70 亿元。

同时,公司还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结合后续需扣缴的印花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969.18 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置换 700.00 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置换 105.83 万元、律师费用置换 105.87 万元、评估费用置换 28.30 万元、材料制作费用置换 11.79 万元,后续印花税 17.38 万元将按规定对应置换。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为顺利实施收购 JAI 100% 股权项目,凌云光同样在 2 月 28 日的董事会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议案。公告显示,北京凌云光智能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使用 6.70 亿元募集资金,以一次或分批的方式向其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 36 个月,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且该借款仅限用于 JAI 100% 股权收购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资料显示,北京凌云光为凌云光 100% 控股的全资子公司,2024 年末其总资产 3.20 亿元、净资产 3.20 亿元,全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为 0 元;2025 年三季度末,该公司总资产 7.77 亿元、负债总额 4.49 亿元、净资产 3.28 亿元,前三季度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为 - 937.41 万元。目前,北京凌云光已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凌云光表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及向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均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两项事项均进行了核查,认为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此均无异议。上述两项事项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