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1月16日发布的官方通报(文号:徐住建通报〔2026〕1号),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三家“中字头”央企因长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且逾期未整改,被依法采取严厉的市场准入限制措施。
一、事件经过与官方通报详情
1. 事件背景与调查
春节临近,徐州市各级住建部门正深入推进“2025年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在排查中发现,上述三家单位存在农民工工资管理执行制度不严、欠薪线索久拖不决的问题,导致长期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 限期整改与逾期未改
2025年12月15日,徐州市住建局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向三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2025年12月29日前完成整改。然而,截至2026年1月16日通报发布之日,这三家企业仍未整改到位,其行为被认定为“严重破坏建筑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二、具体处罚措施(“组合拳”)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徐州市住建局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1. 市场准入限制:即日起,限制三家企业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场准入资格。
2. 信用惩戒:各级主管部门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招投标管理机构及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其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3. 业务与资质限制:
◦ 未经解禁,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分离重组。
◦ 不得参与徐州市内各类评优评奖。
◦ 除已发布中标公告或签订合同的项目外,不得承揽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4. 整改期限与后续:给予一个月整改期限,要求彻底解决欠薪问题。整改完成后需报市住建局审核,通过后方可解除限制。若到期仍未解决,将移交人社、住建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三、涉事企业背景与“屡教不改”记录
1. 中铁建工集团“二进宫”:此次并非中铁建工集团首次在徐州因欠薪被罚。早在2024年3月,该集团就曾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徐州市住建局限制市场准入。此次再犯,属于顶风违规,情节更为恶劣。
2. 中铁建工集团的“信用双杀”:就在徐州处罚后不久,2026年2月10日,军队采购网发布公告,因在采购招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被暂停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短短时间内,接连在地方和军队两大核心市场遭遇信用危机。
3. 中铁二十四局的子公司失信:公开信息显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子公司)也因在山东嘉祥县的项目中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于2026年1月20日被当地住建局列入全国失信记录。
四、事件后续进展
根据部分媒体报道,截至2026年1月30日,中铁建工集团和中铁十八局已完成整改工作,被解除市场准入限制。但中铁二十四局的整改情况在公开信息中暂未明确更新。
五、行业影响与监管信号
1. 打破“央企特权”思维:此次处罚明确传递出“在农民工工资支付这条红线上,没有企业大小、背景之分”的强烈信号。即便是“中字头”央企,触碰红线同样依法严惩。
2. 监管常态化与升级:2026年2月5日,徐州市住建局再次发布通报,对包括江苏南通二建、中铁北京工程局、中建交通等在内的21家单位实施市场准入限制。这表明地方监管已从个案处理转向常态化、制度化的高压整治。
3. 建筑行业顽疾的折射:事件深刻反映了建筑行业长期存在的“垫资施工、层层转包”模式下的资金链风险传导问题,最终往往由最末端的农民工承担后果。
4.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体系正在发力:市场准入限制、信用档案记录等措施,让失信企业不仅在徐州,在全国范围内的招投标、融资、业务拓展等方面都可能受到制约。
总结
徐州市住建局对三家“中铁系”央企的处罚,是地方监管部门在根治欠薪问题上“动真格”的标志性事件。它不仅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具体行动,更是推动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对于所有建筑企业而言,这是一次深刻的警示:合规经营、保障劳动者权益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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