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白
下面这个新闻:
武汉女子因为法律纠纷,托人介绍民警向派出所打招呼,意思是内部有人好处理案件,但结果对方不仅索要钱财,还对其性骚扰,猥亵!
现在这个事的处理结果是政务撤职,警告,因为只认定了索要钱财,以及言语调戏,猥亵的事情没认定。
几点要说的:
一是,
我之所以写这个案件是因为第一时间想到了南昌那个女孩的事情,在字面的意思上两个事件是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区别是,武汉这个女的维权算是成功了一些,而南昌的那位很不幸。
二是,
这起事件网络议论最多的是猥亵为何没有认定。其实,我倒对这一个没有被认定并不感兴趣,而是对这个处罚很无语,因为这起事件的性质核心是“打破公平”。
这个女的我本来并不同情,因为她在从找人打招呼的那一瞬间开始,就代表着她想要寻求权力来干预这起事件的公正了。
后来我想,或许是我误解了,结合医美的乱象,也许在武汉真的是遇到事情,被无良商家侵害了,不找人不托关系无法寻求到公平,甚至维权都没有门路,如此的话,这个托人找关系就是被迫的。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一个社会普通人遭受了损害,却维权无门,只能四处托人找关系才给你办理,那么这就是在助长恶,甚至说,有人在养着恶,而让人不得不低头找关系四处奔波,如此,一些市面上那些亘古依旧的恶为何无法消除就有了理由。
而对于这种恶,每一个环节都是极度邪恶的。
三是,
‘掌握权力的人,尤其是掌握最接近普通人生存执法权的人,尤其需要好的品格和素养。相比于普通人,其他的一些职业,这个拥有执法权的职业也该是道德修养要求最高的。
因为这个职业天然的属性就在这里。
福建那个教导员在办公室祸害15岁少女的时候我就说过一个概念,这个职业如果犯罪的话,那么普通人想要维权都很难,但这类犯罪其实很多,即便是信息时代,现在爆出来的也不过是细枝末节而已。
因为很多的信息才发出来,就会消失,一个电话打来,什么都结束了。
不信的话,看一眼冤假错案被翻案最多的几年,就是互联网信息最发达,普通人发帖还没有实名的那个阶段,无论是聂树斌还是呼格案都是那个阶段爆出来的。
这几年冤假错案就没有了。
是没有了吗?是无法纠正了而已。影响太恶劣。
冤假错案的一个误区便是,有些人觉得办案的人员办错案了而已,其实你要是仔细看过那些卷宗,尤其是王飞律师他们整理的材料,你看完后会震惊的发现,其实从一开始,冤枉你的人都知道你是被冤枉的。
可怕吧!
这也是为何我要说的,这个职业的从业者,品格和道德的修养必须要高。而这一类的劣质人员一旦发现,其实警告,政务撤职是不足以震慑的,也是与之职业的属性无法匹配的。
我现实中也有好几个关系不错的朋友都是这个职业,他们的品格都很好,而正是因为了解他们工作的属性和内容,不敢想象品格败坏的在这个职业内会做下怎样的事。
四是,
这类文章很难写,真的,尤其是最近,就更难写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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