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超过法院判决的护理依赖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期限,残疾赔偿金的给付年限,受害人仍然存在的,如确需继续护理、确需辅助器具、以及没有生活来源和收入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的请求,支持相关费用5-10年。

该条规定充分保护了受伤时年纪较小,伤情严重的受害人。对于这类受害人,特别是没有生活来源和收入的,超过法院判决赔偿的期限,是可以继续主张残疾赔偿金的,不要判决完了,就认为事情已经处理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