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的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沃土,法治则是这片沃土最深厚的滋养。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法院大原法庭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企业的前沿优势,积极探索“助企法庭”建设,建立常态化联系辖区企业机制,推动涉企纠纷快速化解。近日,一起因短视频服务引发的合同纠纷,通过法庭主动介入、靠前调解,成功化解于诉前,跑出了司法助企“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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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问需察企情 细微之处见真章

“助企法庭”不仅是涉企纠纷的“解忧站”,更是法院感知企业司法需求的“传感器”。大原法庭坚持“服务跟着需求走”,建立常态化走访机制,由庭长带头,定期深入辖区企业,带着问题、带着责任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司法需求。在为走访辖区某企业做准备工作时,刘胜贤庭长了解到该公司近期正面临一起合同纠纷诉讼。经了解,原告系个体创作者,因与该公司在短视频拍摄服务中产生费用争议,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桩看似平常的合作纠纷,背后折射出企业沟通机制与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也引起了刘胜贤的高度重视。

沟通不畅起纷争 服务合作陷僵局

据了解,自2024年9月起,原告通过公司员工与该公司达成口头协议,每月报酬4000元,负责完成30条短视频拍摄任务。初期合作顺利,但在10月下旬至11月期间,公司员工先后两次提出“加急”视频制作需求,并口头承诺额外报酬。原告如约完成全部加急任务后,却因7000元费用支付问题与公司产生分歧,沟通渠道逐渐堵塞,最终诉诸法院。

助企法庭巧调解 释法明理促双赢

面对这起“小事拖大”的纠纷,刘胜贤庭长并未止步于立案受理,而是坚持“调解优先、助企为本”的理念,主动靠前,双向发力。他第一时间联系原告,倾听诉求、安抚情绪,肯定其劳动成果;同时深入企业走访,结合事实释法明理,指出企业员工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指令、原告已履行交付、公司已实际使用视频素材,已构成事实合同关系,依法应承担付款义务,同时为企业相关负责人普及相应的法律知识。

在刘胜贤耐心细致的沟通下,企业负责人认识到内部管理中的疏漏,主动表达歉意,并表示愿意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收到款项后,随即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小纠纷”,在大原法庭“助企法庭”的温情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延伸职能优服务 护航发展显担当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大原法庭“助企法庭”机制运行成效的生动缩影,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大原法庭在涉企案件办理中坚持快速响应、依法公正审理,既注重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又兼顾效率与公平,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解纷成本,避免了企业因“小摩擦”陷入“大麻烦”,切实护航企业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下一步,大原法庭将持续深化“助企法庭”机制建设,不断优化涉企案件快立、快调、快审机制,确保纠纷化解既有速度、更有温度,努力将更多涉企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孙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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