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国企整治“近亲繁殖”从总部到分公司,都会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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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名央国企领导频繁被查,因职工录用、调配、提拔成为关键词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珠海市监察委员会对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姜壹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姜壹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组织原则缺失,在职工调配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近期,因职工录用、调配、提拔等问题被查的央国企领导频繁被爆出,比如,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刘绍勇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同时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接受宴请、权钱交易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5年6月被查;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刘卫东在干部职务晋升、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2025年7月被开除党籍、公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韩伟在员工录用、岗位调整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26年2月被查;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袁光宇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2025年7月被开除党籍;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发展部副总监曾武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2025年2月被查。
多名央企高管因干部提拔、职工录用违纪被查,释放央企阻断"近亲繁殖"信号!进而央企二级公司领导也因此被查,释放出更加清晰的信号!
所谓“近亲繁殖”,是指有国企和事业单位在选人用人时,违规安排亲属或关系人员在同一系统、同一单位或上下级岗位任职。尤其是一些关键领域和垄断性行业,“父子同科”“夫妻同室”“师徒世袭”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扭曲用人机制,也破坏社会公平。
显然,央企高管往往掌握人事任免、职工录用等关键权力,而干部任用和职工录用涉及个人利益分配,一些高管受利益驱使,通过违规操作为亲属、朋友或利益关联方谋取职位,收受财物或好处。例如“近亲繁殖”现象,部分高管利用职权将亲属安排进企业,形成利益输送链条。
另外,央企在能源、金融、基建等领域垄断性强,资源丰富,易成为利益争夺焦点。外部利益相关方通过各种手段拉拢高管,寻求在人事安排上获得支持。同时,行业竞争压力和复杂业务关系也可能使高管在决策时受到干扰。
二、现在央国整治“近亲繁殖”三类情形绝对禁止,会被追责
看来,央国企正推进一项重要工作——全面严查体系内亲属任职问题,重点整治“近亲繁殖”现象。据悉,根据部署,2026年将实现“零容忍、全覆盖”的严格监管。梳理下被调查的相关线索,基本可以确定三类岗位或关系明确为近亲繁殖的“禁区”,从总部到分公司都查,让“换单位规避”成为泡影。
1、此次核查将以下四类亲属关系全部纳入范围。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含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含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涵盖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近姻亲:指配偶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需注意的是,无论涉及集团总部、分公司、子公司,还是全资/控股企业,均属统一排查范围,不存在“换单位规避”的可能。
2、以下三类岗位或关系明确为“禁区”,严禁亲属同时任职。同一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直接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的岗位;直接上下级关系:如部门负责人与下属;敏感岗位:包括人事、财务、采购审批、纪检、审计等易滋生利益输送的关键领域。
此外,借调、挂靠、曲线安置等“打擦边球”行为同样被明令禁止,任何试图规避监管的操作均无效。
3、当前核查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核查+技术辅助”的多重机制,多维度织密监督网。个人需主动申报本人及亲属的任职情况;组织通过内部审查、巡视巡查、专项审计等方式交叉验证;结合大数据比对、群众举报等渠道,精准识别违规线索。
4、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违规后果越来越明确,从严处理+终身追责。将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轻则调离岗位、限期整改;重则解除劳动关系(“清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隐瞒不报、虚假申报者,将从重处罚,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
简言之,央国企体系内亲属任职的“违规公式”可概括为:同一系统内+存在亲属关系+关键岗位重叠=违规。
显然,2026年“零容忍”目标下,所有央国无论是总部还是二三级公司需严格落实规定,杜绝“近亲繁殖”损害公平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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