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群众安身立命的根本,征地拆迁更是关乎民生福祉、法治公信的关键大事。国家一再强调,征地必须严守法定程序,坚决杜绝违法强征强占,全力守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可在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毕节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推进过程中,一场无协议、无决定、无法院裁定的违法强征行为却赫然发生,即便已被上级政府明确认定违法,相关责任人员的失职失责问题,至今仍未得到严肃查处,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迟迟未能得到切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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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引发群众强烈不满的违法强征,发生在2025年7月30日,也就是当地所称的“730”强行动工事件。彼时,在未与土地承包人签订任何合法有效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依法作出补偿决定、更未取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定的情况下,当地相关部门擅自组织人员,强行进入群众约30亩承包地施工,肆意铲除地上的经济作物与林木,让群众的合法财产蒙受了直接且沉重的损失。而统筹、主导这一项目征地与动工工作的,正是织金经开区管委会主任付某祥与织金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茶店乡书记李某二人。

作为项目核心统筹者,付某祥身兼织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以及毕节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等职,是整个项目土地征收和“730”动工行为的第一监管责任人;李某则担任织金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茶店乡党委书记,兼任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是征地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现场直接监管人。二人肩负着保障征地程序合法、维护群众权益的法定职责,本应带头严守法律底线,践行为民服务的初心,却在此次事件中履职失守,放任甚至主导违法强征,直接酿成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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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后,受害群众没有选择沉默,而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最终,毕节市某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明确确认织金县政府强制使用涉案土地的行政行为违法,认定其未履行法定程序、单方面付款后强征土地的做法,公然违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这份生效的复议决定,如同一纸铁证,清晰坐实了此次强征行为的违法性质,更直指付某祥、李某二人的失职失责,让他们的监管缺位与履职不力无所遁形。

付某祥作为项目核心统筹人,不可能不清楚违法强征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却对“730”强行动工的明显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既不反对、不制止,更不纠正,一味纵容甚至主导推进,其行为不仅漠视法律红线,更无视群众的财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严重透支了政府的公信力。而李某身为现场具体负责人,对征地程序是否合法、群众权益是否受损最为清楚,却明知程序违规仍放任不管、监管缺位,既不向上级反馈问题,也不督促相关部门补正法定程序,与付某祥的失职行为相互叠加,最终酿成了这起典型的违法强征事件,成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在征地领域的突出表现,也让基层干群关系受到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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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领域从来都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点领域,每一起违法强征、每一次失职失责,都在刺痛群众的心,都在损害法治的权威,都在侵蚀政府的公信力。付某祥、李某身为公职人员,手握公权力,本应依法行政、为民尽责,却无视法律规定、漠视群众利益,将法定职责抛诸脑后,其行为不仅侵害了群众的财产权益,更破坏了基层治理的法治根基,影响了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群众的利益不容侵害。我们始终坚信,法治社会不会容忍违法行政逍遥法外,全面从严治党不会放过失职失责的干部。唯有相关部门切实扛起监督责任,依法彻查此次违法强征背后的失职失责问题,严肃追究付某祥、李某二人的纪律与法律责任,切实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全力弥补群众的财产损失,才能让法律真正落地生根,才能守护好群众身边的公平正义,让征地工作回归法治轨道,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有效的保障,也才能真正筑牢基层干群关系的信任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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